248.帅旗
十月的北平风沙飞扬天寒地冻,朱高炽挺着孱弱的身子站在夜风中为众人送别,一碗壮行酒是他唯一能做的事情了。
看着这个好像比自己都年长,实际才二十几岁的年轻人,曹阔同情的安慰道:“不必忧虑,北平不同于别的城,这里可是曾经的大都,王爷又在这里经营多年,岂是那些南蛮子想进就能进的。”
朱高炽依旧愁眉不展的低声道:“不瞒楼主,白日里若不是你搅了南军后阵,只怕是张掖门早就破了。趁夜偷袭也是无奈之举,敌我兵力太悬殊了,为了御敌,我把城里能拆的石料、木料都搬到城头了,如今已经无以为继。今夜若不能打乱南军阵脚,明日待他们继续攻城,恐怕高炽就不会再有今日之幸了。”
“守城?”曹阔望着月朗星稀的夜空,又瞅瞅碗里的水酒,突然说道:“没了石头,可以多准备水和泥沙。”
“什么?”朱高炽不明其意。
“这个时节虽然还没达到滴水成冰的地步,但是一桶凉水浇在身上,任谁也受不了。南军不习北方气候,更是惧怕受寒,他们再来的时候世子大可以往城下倒水,再让农夫多备些泥沙在城里,万一城上结了冰,可用泥沙铺路,走起来不会因脚下有冰而滑倒。”曹阔说完又上前一步搂住他,贴着耳根道:“放心,就是为了昭玉,今夜也杀他个七进七出。”
听到这个馊主意朱高炽不自觉的就打了个寒颤,然后猛拍曹阔肩膀:“还是楼主有办法!放心!”
曹阔笑着把碗里的酒一饮而尽,然后把酒碗摔在地上,随着众人一同出城。
其实最后他就是开朱高炽一个玩笑,没想到世子还认真了,还会意的让他放心。
今夜之后,世界上还有没有他曹阔这个人都不知道,他又何曾真的想过去做朱棣的女婿。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,那就是他现在的心情非常好,就好像一切压在心头的事情都迎刃而解了似的,从来没有这么轻松过。他突然有些想花想容,想刚进百丈崖的日子,又突然觉得有些对不起跟他一起来的这些人,特别是梁梅和翼蛇,不禁莫名苦笑起来。
“楼主,咱们怎么打?”柳鸿文靠了过来。
如今的柳当家已经是北平城里有数的骁将,这人从过军落过草,可谓是能征善战,这次守城他就是辅佐世子朱高炽的几名将领之一,怎么会不知道偷袭该怎么做,否则那么多年的土匪就白当了。
曹阔清楚他心里想什么,于是道:“毛毛在山上很好,就是土匪的习气改不了,兄弟们在山上的家眷也很好,大可放心。”
听到毛毛平安无事,柳鸿文在马上偷偷向曹阔抱拳:“鸿文代兄弟们谢过楼主了。”
望着眼前黑压压的阵营,曹阔突然雄心渐起,说道:“我要是你,就不包马蹄,大张旗鼓的冲过去。”
柳鸿文也知道今夜九死一生,两千对五十万,他都不好意思提“胜算”这两个字,突然觉得曹阔说的非常有道理,大丈夫死也要死的轰轰烈烈,于是传令全军解开马蹄上的棉布,准备冲营。
“烧光它,记着离我远些。”曹阔扯掉眼睛上的布带,叮嘱之后引马前行。
他并没有着急往南军大营冲,而是带着马速慢跑,黑夜里大家都看头马,他的头马一出,后面的队伍就跟着往前涌,一开始战马还“啪嗒啪嗒”的踩着蹄花,随着他的速度逐渐加快,马群也开始轰鸣起来,霎时间杀气腾腾。而这个冲击距离刚好是南军能够发现他们的距离,这就相当于他们一被发现就是全速,没有任何缓冲。
骑兵这个物种是战场上最帅也最快的兵种,不接受任何反驳,等你发现它在想阻击就已经来不及了,何况队伍里还有曹阔这种非人的变态,他对尤多拉就两个字:“触探。”
随着尤多拉的操纵,两条无形的魂丝从曹阔的后肩双胛骨处探出,它的前段伸展出无数或长或短的触须绕在梁梅和翼蛇的后颈处,随后探入二人的灵魂。
梁梅的配合是最好的,在感受到那股掌控力之后立刻放弃抵抗,瞬间就与曹阔连为一体,翼蛇虽有犹豫,但是也在冲进大门之前放弃了抵抗。因为她们都是曹阔的女人,又有尤多拉的辅助,所以曹阔非常顺利的接管了二人的身体。
成功掌控二人后,曹阔才知道死神触探的厉害之处,他现在相当于多了两双眼睛和四手四腿,真正做到了三头六臂。不仅如此,他还可以清楚的知道这两具身体所具有的一切能力,包括所学武功、惯用绝技和能生孩子。如果不是时间来不及,他觉得自己甚至可以查探她们的记忆。
对于战场的认知,曹阔可以说几乎是零,但有一点他记住了,帅旗在哪里,敌人的主将就在哪里,所以他不选南军的左翼,也不选南军的右翼,就选中间的大门,因为那里是距离中军大帐最近的地方。
一颗手雷落在了大门下面,刚刚跑过来顶门的南军就给轰倒了一片,紧接着一把长枪到来,借着战马的惯性就把两片门扇掀了出去,又砸倒无数兵丁。
柳鸿文和他身后的将士第一次遇到这样破门的,简直顺利的难以置信,不用招呼就鱼贯而入,抡起兵器就在人群中挥砍劈砸。
作为土匪头子,柳鸿文的兵对趁火打劫、浑水摸鱼颇有心得,烧帐篷的烧帐篷,烧粮草的烧粮草,所过之处人仰马翻,南军的前军瞬间乱作一团。
李景隆正在床榻上想着家中的美人,一个斥候突然扑倒在帐外:“禀报大将军,燕军袭营,已经杀进来了。”
“什么,到哪了?”李景隆吓得一咕噜掉在床下,立刻去摸自己的盔甲。
“已经杀进前军大营。”斥候回禀。
得知燕军只是突破了前军,距离他的中军大帐尚有距离,李景隆镇定了下来,缓缓的从地上站起来,重新拾起自信与威严道:“来人,给本将军穿甲。”
“帅旗,帅旗,最高的那个旗子就是。”曹阔脑子里一直回响着这个重要参照物,他一边往前冲一边展开六只眼睛寻找附近最高的旗杆,完全不顾身后的燕军能否跟上自己,因为他根本就不是来帮着朱高炽解围的,他是来报仇的。
柳鸿文一直咬在曹阔后面,他实在是没想到这次夜袭会如此顺利如此成功,像这种闯营最难的就是快速杀入敌军内部,可是他们不但从南军正门进入,还在他们的军营里直线穿梭,而且到现在连个出来挡一下的人都没有,回头望一眼遍地火光,南军的阵脚已经乱了。
“轰!”前面的曹阔又撞开一扇大门……
“报!燕军杀到中军了……”那斥候累的气喘吁吁。
“什么!”李景隆刚整理好衣服就听见外面隐约有嘈杂的声音,急忙出帐观望。
中军前面火光攒动,也看不出敌我双方谁前谁后,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是,那些火光在向他的中军大帐靠近,说明敌人是直奔他来的,而且从前军到中军速度如此之快,说明前军根本没有抵抗,急忙叫道:“左右飞骑快去把他们截下来,亲卫军守护大营”。
其实李景隆看到的火光都是在追击燕军的南军,因为燕军自己不会点着火把说我来了,所以燕军的实际距离要比他看到的更近一些。只是越靠近中军,曹阔就越难前行,不单单是因为敌人掌握了他们的方向,阻挡的人越来越多,还因为李景隆把精兵强将都放在了自己的周围,这给一心报仇的曹阔又增加了很大难度。
所以当他发现马速降下来的时候,当机立断的弃马,带着梁梅和翼蛇跃入人群就是一个死神召唤,当大范围人群陷入恍惚的时候,他便从人缝中穿插向前,而梁梅和翼蛇两个杀戮机器,所过之地支离破碎,于是一个白眼妖魔带着两个妖女在南军大营里大开杀戒,直奔那面被围的水泄不通的高大旗杆。
柳鸿文也想靠近那面旗子,但他知道凭他手里这点人无异于以卵击石,趁着他们的马还没有停下来,走才是上策,因为放火烧营震慑南军的目的他们已经达到了,于是一拨马带着队伍斜刺里杀了出去,独留曹阔三人的身影在刀光剑影之中。
“姓柳的,你敢弃我们楼主于不顾!”奎狼被夹在马队里大叫。
“别傻了兄弟,马一停下都得死,楼主他老人家自求多福吧,咱们加把力杀回去啊。”财神爷钱宝宝在奎狼后面叫道。
其实奎狼也知道这个道理,但是他觉得还能往前冲一冲,还期望能把曹阔拉回来,可是柳鸿文一直记得曹阔叮嘱他离得远一些,因为他是清楚曹阔的不同寻常的,所以就提前拨马了,夹带着朱雀组和白虎组的人也跟着转向,奎狼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曹阔越来越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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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着这个好像比自己都年长,实际才二十几岁的年轻人,曹阔同情的安慰道:“不必忧虑,北平不同于别的城,这里可是曾经的大都,王爷又在这里经营多年,岂是那些南蛮子想进就能进的。”
朱高炽依旧愁眉不展的低声道:“不瞒楼主,白日里若不是你搅了南军后阵,只怕是张掖门早就破了。趁夜偷袭也是无奈之举,敌我兵力太悬殊了,为了御敌,我把城里能拆的石料、木料都搬到城头了,如今已经无以为继。今夜若不能打乱南军阵脚,明日待他们继续攻城,恐怕高炽就不会再有今日之幸了。”
“守城?”曹阔望着月朗星稀的夜空,又瞅瞅碗里的水酒,突然说道:“没了石头,可以多准备水和泥沙。”
“什么?”朱高炽不明其意。
“这个时节虽然还没达到滴水成冰的地步,但是一桶凉水浇在身上,任谁也受不了。南军不习北方气候,更是惧怕受寒,他们再来的时候世子大可以往城下倒水,再让农夫多备些泥沙在城里,万一城上结了冰,可用泥沙铺路,走起来不会因脚下有冰而滑倒。”曹阔说完又上前一步搂住他,贴着耳根道:“放心,就是为了昭玉,今夜也杀他个七进七出。”
听到这个馊主意朱高炽不自觉的就打了个寒颤,然后猛拍曹阔肩膀:“还是楼主有办法!放心!”
曹阔笑着把碗里的酒一饮而尽,然后把酒碗摔在地上,随着众人一同出城。
其实最后他就是开朱高炽一个玩笑,没想到世子还认真了,还会意的让他放心。
今夜之后,世界上还有没有他曹阔这个人都不知道,他又何曾真的想过去做朱棣的女婿。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,那就是他现在的心情非常好,就好像一切压在心头的事情都迎刃而解了似的,从来没有这么轻松过。他突然有些想花想容,想刚进百丈崖的日子,又突然觉得有些对不起跟他一起来的这些人,特别是梁梅和翼蛇,不禁莫名苦笑起来。
“楼主,咱们怎么打?”柳鸿文靠了过来。
如今的柳当家已经是北平城里有数的骁将,这人从过军落过草,可谓是能征善战,这次守城他就是辅佐世子朱高炽的几名将领之一,怎么会不知道偷袭该怎么做,否则那么多年的土匪就白当了。
曹阔清楚他心里想什么,于是道:“毛毛在山上很好,就是土匪的习气改不了,兄弟们在山上的家眷也很好,大可放心。”
听到毛毛平安无事,柳鸿文在马上偷偷向曹阔抱拳:“鸿文代兄弟们谢过楼主了。”
望着眼前黑压压的阵营,曹阔突然雄心渐起,说道:“我要是你,就不包马蹄,大张旗鼓的冲过去。”
柳鸿文也知道今夜九死一生,两千对五十万,他都不好意思提“胜算”这两个字,突然觉得曹阔说的非常有道理,大丈夫死也要死的轰轰烈烈,于是传令全军解开马蹄上的棉布,准备冲营。
“烧光它,记着离我远些。”曹阔扯掉眼睛上的布带,叮嘱之后引马前行。
他并没有着急往南军大营冲,而是带着马速慢跑,黑夜里大家都看头马,他的头马一出,后面的队伍就跟着往前涌,一开始战马还“啪嗒啪嗒”的踩着蹄花,随着他的速度逐渐加快,马群也开始轰鸣起来,霎时间杀气腾腾。而这个冲击距离刚好是南军能够发现他们的距离,这就相当于他们一被发现就是全速,没有任何缓冲。
骑兵这个物种是战场上最帅也最快的兵种,不接受任何反驳,等你发现它在想阻击就已经来不及了,何况队伍里还有曹阔这种非人的变态,他对尤多拉就两个字:“触探。”
随着尤多拉的操纵,两条无形的魂丝从曹阔的后肩双胛骨处探出,它的前段伸展出无数或长或短的触须绕在梁梅和翼蛇的后颈处,随后探入二人的灵魂。
梁梅的配合是最好的,在感受到那股掌控力之后立刻放弃抵抗,瞬间就与曹阔连为一体,翼蛇虽有犹豫,但是也在冲进大门之前放弃了抵抗。因为她们都是曹阔的女人,又有尤多拉的辅助,所以曹阔非常顺利的接管了二人的身体。
成功掌控二人后,曹阔才知道死神触探的厉害之处,他现在相当于多了两双眼睛和四手四腿,真正做到了三头六臂。不仅如此,他还可以清楚的知道这两具身体所具有的一切能力,包括所学武功、惯用绝技和能生孩子。如果不是时间来不及,他觉得自己甚至可以查探她们的记忆。
对于战场的认知,曹阔可以说几乎是零,但有一点他记住了,帅旗在哪里,敌人的主将就在哪里,所以他不选南军的左翼,也不选南军的右翼,就选中间的大门,因为那里是距离中军大帐最近的地方。
一颗手雷落在了大门下面,刚刚跑过来顶门的南军就给轰倒了一片,紧接着一把长枪到来,借着战马的惯性就把两片门扇掀了出去,又砸倒无数兵丁。
柳鸿文和他身后的将士第一次遇到这样破门的,简直顺利的难以置信,不用招呼就鱼贯而入,抡起兵器就在人群中挥砍劈砸。
作为土匪头子,柳鸿文的兵对趁火打劫、浑水摸鱼颇有心得,烧帐篷的烧帐篷,烧粮草的烧粮草,所过之处人仰马翻,南军的前军瞬间乱作一团。
李景隆正在床榻上想着家中的美人,一个斥候突然扑倒在帐外:“禀报大将军,燕军袭营,已经杀进来了。”
“什么,到哪了?”李景隆吓得一咕噜掉在床下,立刻去摸自己的盔甲。
“已经杀进前军大营。”斥候回禀。
得知燕军只是突破了前军,距离他的中军大帐尚有距离,李景隆镇定了下来,缓缓的从地上站起来,重新拾起自信与威严道:“来人,给本将军穿甲。”
“帅旗,帅旗,最高的那个旗子就是。”曹阔脑子里一直回响着这个重要参照物,他一边往前冲一边展开六只眼睛寻找附近最高的旗杆,完全不顾身后的燕军能否跟上自己,因为他根本就不是来帮着朱高炽解围的,他是来报仇的。
柳鸿文一直咬在曹阔后面,他实在是没想到这次夜袭会如此顺利如此成功,像这种闯营最难的就是快速杀入敌军内部,可是他们不但从南军正门进入,还在他们的军营里直线穿梭,而且到现在连个出来挡一下的人都没有,回头望一眼遍地火光,南军的阵脚已经乱了。
“轰!”前面的曹阔又撞开一扇大门……
“报!燕军杀到中军了……”那斥候累的气喘吁吁。
“什么!”李景隆刚整理好衣服就听见外面隐约有嘈杂的声音,急忙出帐观望。
中军前面火光攒动,也看不出敌我双方谁前谁后,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是,那些火光在向他的中军大帐靠近,说明敌人是直奔他来的,而且从前军到中军速度如此之快,说明前军根本没有抵抗,急忙叫道:“左右飞骑快去把他们截下来,亲卫军守护大营”。
其实李景隆看到的火光都是在追击燕军的南军,因为燕军自己不会点着火把说我来了,所以燕军的实际距离要比他看到的更近一些。只是越靠近中军,曹阔就越难前行,不单单是因为敌人掌握了他们的方向,阻挡的人越来越多,还因为李景隆把精兵强将都放在了自己的周围,这给一心报仇的曹阔又增加了很大难度。
所以当他发现马速降下来的时候,当机立断的弃马,带着梁梅和翼蛇跃入人群就是一个死神召唤,当大范围人群陷入恍惚的时候,他便从人缝中穿插向前,而梁梅和翼蛇两个杀戮机器,所过之地支离破碎,于是一个白眼妖魔带着两个妖女在南军大营里大开杀戒,直奔那面被围的水泄不通的高大旗杆。
柳鸿文也想靠近那面旗子,但他知道凭他手里这点人无异于以卵击石,趁着他们的马还没有停下来,走才是上策,因为放火烧营震慑南军的目的他们已经达到了,于是一拨马带着队伍斜刺里杀了出去,独留曹阔三人的身影在刀光剑影之中。
“姓柳的,你敢弃我们楼主于不顾!”奎狼被夹在马队里大叫。
“别傻了兄弟,马一停下都得死,楼主他老人家自求多福吧,咱们加把力杀回去啊。”财神爷钱宝宝在奎狼后面叫道。
其实奎狼也知道这个道理,但是他觉得还能往前冲一冲,还期望能把曹阔拉回来,可是柳鸿文一直记得曹阔叮嘱他离得远一些,因为他是清楚曹阔的不同寻常的,所以就提前拨马了,夹带着朱雀组和白虎组的人也跟着转向,奎狼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曹阔越来越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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