定公十四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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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
“六月癸亥,公之丧至自乾侯。戊辰,公即位。”割戊辰之前以君昭公,正戊辰之始以君定公,《春秋》之义例,鲁人之情,意如之有惮而托乎礼,三者合也。
意如无惮,则鲁人不得以畅其情;鲁无其情,则《春秋》不得以存其义。故知礼者,先王束不肖于义而尽人之情也。凡民之所畅,君子之所存,不肖者弗敢异焉。
然则夫礼者,虽不肖之情莫之或违也,不然,孰迫之惮而必遵此哉?祭仲之心乎嫡也,叔武之未忍于君兄也,宁殖之死而不忘悔也,其情亦可反之正矣。
而国安于无礼,无以约之,则不足以生其惮心,不肖者冥行自是,而国人习焉,于是而圣人莫能为之例。郑仪、卫剽与出奔者而并称君,卫叔武非丧而称子,生死存亡,一彼一此,无义之例,圣人弗能正也。
故凡民之所习,不肖者之所惮,君子之所正,相须而成乎典礼,义不诎矣。
公子宋逆丧于乾侯,其犹授受也。五日而殡,殡而践阼,其犹顾命也,季氏不纯乎贼矣。故治贼者严,鞠贼者辨;鞠不辨,治不得严。驱季氏以等于祭仲、元咺、孙林父之刑,彼何惮而不早为其已甚者与?文亏则求之质,质亏则求之文,文质两无可原,而后刑之不贳。
鲁人有情,质未浇也;意如有惮,文未害也。子曰:“我爱其礼。”礼在而成之,不忍诎也。文以留情,质亡于一时而存于后世,圣人犹且爱之,岂徒爱其文哉,爱其欲畅之情,有惮之志也,无庸深求之矣。
二
观诸瘵者,非固瘵也。适有所因,炅气乘之,拙工为之诊曰:“此他日之必瘵者也。”遽而攻之。攻于所已病,而助病力之未逮;攻于所未病,而导病以入。五攻五入,病周乎藏,于是乎而瘵成。拙工固曰:“吾信他日之必瘵,岂妄也哉!”忌其为毒而攻之,攻而必得其不胜。故忌瘵者恒得瘵,忌敌者恒得敌,忌亡者恒得亡。
吴之通晋而叛楚,因为晋而窥楚,未能如楚何也。晋之请已勤,如试之州来,浮动之炅也,奚其必楚瘵哉?楚于是而殚力以事吴。抵于阖庐之七年,兵加于吴者七。
吴固不勤于伐楚,楚自勤于伐吴。吴一伐楚,而君死原野;楚七伐吴,而败者六。长岸不胜,鸡父熸。卒于舒鸠氏之诱,未浃两岁,而入郢之祸烈。
夫破楚者诚吴也,虽然,吴奚有破楚之志哉?一伐再伐,殚于七伐,楚未尝不朒也。是楚召吴骄吴坚吴,以贸吴而一往不返,不可御矣。吴其如楚何哉!忧之如无忧,谋之如无谋,争之以不争,防之以无所防。
曹丕曰:“囚权于江,锢亮于山。”诚哉其审于敌也,而吴、蜀不能为魏瘵矣。楚昭王之反也,吴怨酷矣。置吴以授越,而不夹越以攻吴,故越为楚灭吴,而终蕴于楚。侧、婴齐、建之不逮此,况囊瓦之区区者乎?呜呼!夷狄非吾瘵也,师一举而地一丧,再举而地再丧,五六举而天下随之。无曹丕、楚昭之知,不瘵以死者几何邪?
三
有拾仁,无拾义;有拾地,无拾人。仁,人心也,拾而固保之,则仁归之,因心之不远也。义,制也,非我制之,天下之制无有于己,而终不制也。
地,从人者也,偶从之,因而保之,或欲与争,而抑难矣。人,不相从者也,彼失之,不必此之得也。拾而得之,如抟沙之不能须臾也。
晋定公之为君,范鞅、荀寅之为政,召陵之大义,召陵之大众,介然拾而用之。《春秋》纪诸侯大会于召陵,而终之曰“侵楚”,犹以一纶之丝束千株之条枚,而置诸独轮之上也。侵楚者,拾义者也。
楚有可侵之义,而晋拾之。晋固无侵楚之义于怀,而抑不能灼然持之以侵楚也。蔡曰“楚可侵”,诸侯曰“楚可侵”,弗已而侵之,楚自诒侵,而晋何有焉?
十八国之诸侯集,而晋主之者,拾人也。楚遗陈、蔡、郑、许、顿、胡于四达之衢而莫之收,晋乃淡然相遭而拾之,齐、鲁、宋、卫、曹、莒、滕、薛、杞、邾乍惊其拾之众,弗已而从之。乃诸国者固无依晋之心,晋亦固无收诸国之志也。合而会,会已而离,不谋其来,不保其往,旋拾之而旋失之,晋亦不戚戚焉。
呜呼!使义而可拾也,则商纣之世,人得为天子也;使人而可拾也,则陈涉之戍卒,翟让、李密之饥民,足以定天下于俄顷矣。且夫拾义拾人者之奚但无成哉,拾义而义不保之,乃以怵废于义而益保利;拾人而人不保之,天下益以知其无能为主而离矣。故荀寅之贪,至召陵而剧;晋之失伯,至召陵而不可救也。《春秋》之书此,犹以一纶之丝束千株之条枚,置之独轮之上。
《传》曰:“化工赋像,情不得遁。”征矣。
四
无小国则大国孤立。大国孤立,则相逼而互以相亡。故君子治三代之衰,尤为小国念也。
小国之羸,则既不足以自存矣,于是因人以存,又不必因者之可怙也。怙非其怙,犹免于亡,君子之所弗责;怙似可与怙,怙之以亡,君子之所弗嘉。
夫鲁莽而驱入于人,无宁延旦夕以有冀,小国不获已之谋也。驱使之动而以亡,无宁置之而犹存,大国不获已而亦以宁小也。一动焉,一招焉,一驱焉,一若有怙而果不可怙,昔之尚为冠戴之伦者,今陆沉而受非类之戎索,犹且曰慕义,义其以亡人之国者乎?顿、胡、沈、许之戴楚也,小国之逆,伯者之耻也。乃其以戴楚故,而不趣亡于楚,则犹守先王之侯服,崇明祀以待王者之兴也。
呜呼!蔡一动,晋一招;动之弗动,招之不前,而疾为沈矣;动之动,招之至,而终为顿、胡、许矣。沈亡之后,二岁而许亡,又八岁而顿亡,又阅岁而胡亡。胡亡之逾年,而蔡以围于楚。夫此诸小国者,从未尝一执玉于晋廷者也。晋无此诸国而诸国存,诸国一有晋而诸国速灭,然则即不执玉于晋之廷,而何莫非三代之提封邪?
四国驱亡而陈、蔡不立,陈、蔡不立而中原解,中原解而七国孤,七国孤而必并于一。周之所以亡,三代之所以讫,七国之所以鱼烂而终,此祸之不爽于远者也。
陈、蔡、顿、胡、许一受命于晋,而齐、鲁、郑、卫之去晋也如惊。得小而丧大,得名而丧实,此祸之不爽于近者也。周公曰:“君子德不及焉,不享其贡。”
保人以自宁也。晋定之为君,士鞅、荀寅之为政,而大会天下于召陵,君子之所深为天下念也。
五
俘人之君,甚矣!甚其无忌而为之也。襄、昭以前,灭人之国者不及其君,犹有忌也。楚之以蔡献舞,夷之乱中夏也。晋之以潞婴儿,伯之治夷狄也。夷之乱中国,固无所忌;伯之治夷狄,固可弗忌也。均为分土之诸侯,俘其君,将臣仆之,以加人者,人得而加之。
当其淫以逞而不知忌,夫岂有人之心哉?蔡以之加于沈,郑以之加于许,宋以之加于曹,鲁以之加于邾,国失其所以为国,君失其所以为君,不相驱以亡而不得矣。
且夫势果有定乎哉?俄顷之势,而乘之以为名,天下之至贱而安忍者莫是过也。沈一不会于召陵,而疾被俘杀。召陵以前,新城以后,蔡之宜得俘杀者百年,而以责沈于一旦,曰吾有名而固有义也,所为至贱而安忍者也。
故灭人之国,贪也;俘杀人之君,忍也。贪者吾将惩之以仁,可使勿贪;忍者吾将惩之以义,不可使无忍。苟忍而袭义以为名,即有名矣。有名而义不得施其惩,故君子甚恶夫安忍而蹈乎至贱,无从而救之也。孟子曰:“恶死亡而乐不仁,是犹恶醉而强酒。”俘人之君者当之。
六
“庚辰,吴入楚。”当从《公》《谷》。目言吴,以免蔡也。柏举之战,蔡为之,郢之入,非蔡为之也。不许吴之入楚,故目吴免蔡以专乎吴。不许吴之入楚,非不许蔡之入楚也。吴入楚,而楚他日报怨于蔡。楚非所报,而蔡徒得怨。蔡徒得怨,则使蔡与于入楚之役,蔡且免于报矣。非我类者,喜怒不可以理求。
苟可以强,而强非我罪。苟可以强,而终以强慑之,彼且慑焉。然则蔡猛于战楚,而惮于入楚,吴专其咎而蔡免。蔡之不足以自免,始于此矣。
楚之强,无有大折之者,大折之以入郢之衄,蔡又惮而不与吴终其事,君子之所大悯,故词免而实不免。惜夫楚之大衄,授之吴而成其恶,靳之蔡而不竟其功也。
盖蔡之惮楚久矣,志惮而实惮之,实惮而名亦惮之。蔡固以宗周视楚,战之者,不胜其一旦之忿焉耳。忿已事裂,而恧然不居。天下之不勇于义者,非义之不能为勇也,一旦之忿,不惜其素所宗周视者,遽引封豕长蛇以相攻,蔡固不义,苟袭义而义亦馁也。
忿,实也;义,名也。非所据而据,非所困而困,楚得以争曲直于吴,而蔡为怨府。故无实而奄其名,神守先丧,而败随之。蔡恶敢毅然以入楚?不敢入楚,而又恶得免于败之郑?故蔡之恧然不居,取怨之招也。
七
属人为与,而委怨于人,未有不失人者也。故《姤》之二曰:“包有鱼,不利宾。”象曰:“义不及宾也。”义不及宾而委之宾,是委义也。宾本无鱼,而委之鱼,鱼在宾矣。鱼不及宾,而我及之,宾不固获鱼,而鱼不固怨宾,是委宾以鱼而委义于宾矣。义之所不及者,利之所违。
身任天下者,虽欲不慷慨自任而不能。义,吾义也;利,吾利也;怨,吾怨也;未见怨之可委者也。
晋失诸侯,郑首叛之。然则治郑者,舍晋其谁任哉?晋任之,然后与诸侯图之。晋不忌郑怨而以为功,诸侯不邀郑功而安于无怨。伯者之以属诸侯,纠天下,固非此而不得。晋之不能而委讨郑于鲁,则何如勿讨之为得乎?
鲁能服郑,则鲁不必晋,而可以逞于诸侯,郑将蛊鲁以亢晋,晋无庸矣;鲁不能服郑,则鲁之不利,晋之不利也,鲁小损其实,而晋大丧其名,晋无幸矣。
鲁无固争郑之心,薄伐于郑,而郑不固怨。鲁方责郑之亲晋,郑方觊鲁之合齐,兵加之而不怨,鲁意且释,而郑是听,晋不能必鲁之不叛,而况郑乎?
鲁弗固怨郑,郑弗固怨鲁,无故而激人以相怨,鲁且自丧其所谓而怨晋之嗾己,晋无辞也。
呜呼!委怨于人者,人之力且穷,人之愤且平,人之相酬也亦藉手以告无过,进不能为之图功,退不能为之任祸。故鲁一侵郑,再侵齐,齐、郑益急鲁以蛊鲁,而鲁长舍晋以东合矣。故知委怨于人之失人,义之所违,即利之所穷也。晋尝失郑矣,郑移祸于宋,晋不使宋当郑,而自任之,悼公之所以服郑也;晋尝失齐矣,齐移祸于鲁,晋不使鲁当齐,而自任之,平公之所以下齐也。
服郑而宋益亲,下齐而鲁益固。悼、平之伯,伯之微者也,而自任也且然,况桓、文之盛乎!
晋委郑于鲁,乃以委鲁于郑。诸侯之兵竞起而散,非固委也,人抑末能收之也。
八
观其表,知其里,可以喻天下之心;观其行,知其志,可以测君子之权。故鲁之侵郑,非竞郑也;鲁之侵齐,非竞齐也。奚以谂其然也?侵者,无意之兵也。
公羊子曰:“粗者曰侵,精者曰伐。”精云者,壮也;粗云者,浅也。鲁无怨于郑,而抑不觊利以兴兵,故不壮于竞郑;齐临鲁以兵,而实觊合于鲁,鲁知其故而无深怨,故不壮于竞齐,浅用其师以动之,不执罪名,不叩国都,姑以侵焉,可以释则释矣。
是以逾二年而平齐,又逾年而平郑,聊以瓦之会谢晋,而终于无竞。故郑、齐之师不得信之为竞也。弗察其中情而信其表之竞,为愚而已矣。
夫君子将许之乎?曰:由君子之许鲁以平齐,知其许鲁以平郑矣。奚以谂其然也?十年春,鲁及齐平,夏,会于夹谷,孔子相。诺其甲车三百乘之从,受其归田之谢,是以知君子之志也。书及齐平,无贬词;书及郑平,抑无贬词,是以知君子之许平齐以平郑也。诸侯之从王也受命于天,其从伯也受命于天。从伯之受命于天,何也?
小役大,弱役强,天也。强弱无恒势,从违无恒理,昔之强者而弱,昔之从者而违。天有革命,而人奚得不从哉?天命以从伯,势以成乎理也;天命以从王,理以成乎分也。势不可为典要,分不可为推移。故春秋诸侯之背王也,为重伤之,迟回而不之听;其背伯也,可以听而即听之,无待也。分司典要以饬人之纪,势善推移以劝人之功,无当于人纪而功可起焉,君子胡为而为之迟回邪?
势在伯,则许其从伯;伯不给伯,则许其自为功。自相平,自相伐,相与谋其邦交,以辑宁其国。
伐而非以竞,平而非附于夷,虽许之焉可,是以君子躬行之而赞其成也。
九
伯之不伯,诸侯无攸保,将自保也。自保者,立国之本计;邦交者,人伦之大节。并行而弗相夺,君子之道不当如是邪?伯之不伯,舍之而弗为之迟回,非君子之薄也。伯之不伯,姑系之而只以自伤也。
齐桓之伯也,成乎宁母以通王贡。为通王贡之名者,王贡由齐而输也。诸侯致贡于伯,伯致于王,则不纯乎王,而贡者多矣,是犹季氏之尽征而贡于公也。齐始之,晋因之,悼公改之,平公增之。
观夫子产之争,叔孙豹之请视邾、莒,则竭侯国之力以供亿一伯久矣,大夫又从而私索之,然则将欲自保而姑系于伯,内虚其国,外弗与恃,国势之所必诎。
故诸侯之奉伯也,名小诎而实大诎也。南宋谂金之必亡,而不能自绝于岁币,金亡而随之,迟回而不舍,宋以天下毙焉。百里之提封,其不足以胜此,明矣!
竭立国之资,上不以媚王,中不以修备,下不以纾民,委之于孱惫之壑而意又睽焉,是将以国命民膏贾长厚之名。君子之厚也,非此之谓也。
《诗》云:“鲂鱼赪尾。”劳民以奉君也,文王以之。以文王之事殷者事伯,殆乎愚子割肌以疗母之后夫也。使伯不以列国为腴,列国不以伯为渔,伯不以列国为薪,列国不以伯为斤,虽失其道,犹将依之也。
苟得其道,南国之所以戴文王也。《诗》云:“父母孔迩。”君子岂欲人之轻去其父母哉?《春秋》书鲁之平齐、郑以背伯,惟其非父母也。
十
记《礼》者曰:“礼不下庶人,刑不上大夫。”是靳礼于上而专刑于下,不足以语王道矣。
彼将见庶人之不足备礼,而大夫有议贵之科也,泥于一端,概以全节,斯恶知政本之与礼意哉!王者之法,刑尤详于贵,礼必逮于下。大夫以下,刑有不足施,王者弗治焉。不治而欲弭其乱,则修礼以自严,而销天下之萌于词典。知此,可以知《春秋》之议刑矣。
封建之天下,递相臣也。递相臣,则赤递相君也。天子臣诸侯,诸侯臣大夫,大夫臣陪臣,相递以尊而分各定。故诸侯专则夺之,大夫窃则诛之;目言其所专所窃,以正罪名而致之辟。专兵则目之,专地则目之,祸施于国、背凌其上则目之。大而不降,小而不遗。
《春秋》之以刑治诸侯大夫者详矣,而惟陪臣则不然。阳虎之乱也,觊杀其主,挟其君公,据邑反兵,蹀血于都市而播恶于邻国。藉大夫而有此,栾盈、华定之诛所必严矣,而《春秋》甚略之。
略之者,非谓其罪为不当刑也,以其人为不足治也。人不足治,则罪亦不足刑。故刑有详于大夫,降于士,而宥于庶人。王者乃以统贵治贱,而不与天下争生死也。
刑所不详,治所不屑,有以治之,而不恃治于法,王者之治太平也固然。而猝逢其乱,起于愚贱,王者将听之而弗治乎?曰:可弗治者,固弗治也;所必治者,不可弗治者也。故阳虎之欲杀其主,挟其君公,据邑反兵,结强邻,蹀血都市,胥弗治也。其窃宝玉大弓,固不终窃也,然而必治也。所弗治者何?王者端本以议刑,恶肇于季氏,终滥于陪臣。大夫陪臣,统贱也。
两贱而不相为讥,治其本、贳其末可矣。故刑有不下逮于士,而无不上于大夫之说也;议贵者,非此之谓也。所必治者何?王者之齐天下,置刑而尚礼。
齐者,贵贱一矣。宝玉大弓者,先王之以礼镇元侯而显之于器与名。惟器与名,王者之以一天下而观之以礼也。虽暂窃之,必固诛之。出乎礼,入乎刑,为弗赦矣。故刑之所至,礼必至焉。礼修于上,而必达乎下,庶人之不能备物,非其不能备礼也。
以刑治者,治人者也;以礼治者,自治者也。大夫之渐贵,诸侯之迤尊,非其亲之可亲,则其贤之可贤,亲者弗率,贤者弗能自奖,贳而弗治,独奈何忍以责之卑贱?故王者治人,不专于贱、略于贵也。
若夫以礼下达,缘礼而议贱者之刑,则王者不但治卑贱,而先以自治矣。故书盗窃宝玉大弓,又书得宝玉大弓,自治之词也。自治而乃以治人,出乎典礼而后即乎典刑。王者之治卑贱,惟自治焉耳。自治而治人略矣。后世之议刑者不然,多求卑贱者于法,而宽之于礼,曰:礼者不下庶人者也,刑者大夫以下之所详也。
束湿钳网,一以不道无将之辟,摘愚贱之冥趋而禁之。至于国家之大典,人道之大伦,吝以晓然播告于天下,逮其显相背犯,则又以过误而宽之。此无他,自弛于礼,弗能修明,而后恃刑以劫天下,刑礼上下之间,颠倒混施,而上慢以下贼也。故刑日繁,礼日圮,人而致之禽,生而致之死,可胜悼哉!
十一
宋兼殷、周之道以立国。用殷者,从世守也;用周者,从侯度也。故微子之诗曰:“亦白其马。”“亦”云者,亦彼亦此之谓与?殷之盛也,则有若伊尹、仲虺、甘盘、巫咸、傅说以起而在位;其亡也,则犹有祖己、胶鬲、商容以立乎其廷,皆非同姓之胄也。
是故终殷之代,有取亡之主,而无取夺之臣。周先同姓而世卿启,崇世卿而君无固权,鲁、晋、齐遵周之侯度以终始者也。夫不保其无取亡之主,无宁无相夺之臣,即不保无倡乱之由,无宁无怙权以移君之事。
奚为其然也?天尊地卑,而其位定。《乾》《坤》毁则无以见《易》,立人之道灭矣。
宋用周也,是故戴、宣、武、穆之族,世乎位而不替;亦用殷也,是故迭相执政而权犹司之于君。《春秋》所书,鱼石之于彭城,华向之于南里,辰、佗、驱、大心之于萧,不出则不能叛,不叛则不能专。盖宋有叛臣而无怙权自安之臣,所由与晋、鲁、齐异者久矣。
不能保臣之无叛,犹夫不能保主之无取亡也。有亡主而无亡之之臣,是故文王之圣而纣犹不灭;有叛臣而无怙权自安之臣,是故据彭城,连强楚,分南里,据国都,据大邑,聚不逞,而卒如萤死之光,不能久也。
惟夫拥权自安之臣,不必叛也。不必叛,而无可为讨逐之名,天下之所不诛;不必叛,而国如其国,君寄生其上,而一听其生死。故《乾》之极曰:“亢龙有悔。”
《坤》之初曰:“履霜坚冰至。”君无位而臣固其居,乾坤之所以毁也。无位而毁,不必有取亡之主而亦亡。冰驯至而坚,阴不劳而坐困其阳矣。
兼殷以为道,故终春秋之世,君恒亲将而兵柄一。兵柄一,是以不叛而必不敢制其君。乃抑兼周以为道,是故不登立谈之相,不容羁野之臣,而国犹有与守。
故三王之道,相终始者也,相参伍者也。故曰亢则害,承乃制;不亢不承,而害不深,制不逆。《春秋》详宋之叛臣,以为犹可得而治之也。
十二
书不尽言,言不尽意,何谓也?谓夫一书而群言该,一言而群意摄,无庸缕尽者也。该群言而不遗,摄群意而不罔,其惟知务者乎?君子知务以通词,不知词以通务,故以例言《春秋》者,怵盛夏之凉雨,而谓之凛秋者与!
《春秋》称大夫而里克殊,以里克之名大夫,同诸泄冶之名大夫,未有谓其可者也;称世子而商臣般、止殊,以商臣、般止之名世子,同诸陈款、郑华之名世子,未有谓其可者也。故世子之称,惟商臣、般止殊,而蒯瞆不与。蒯瞆之名世子,常也,无殊乎陈款、郑华之词也。
常斯正,正斯顺。故子曰:“必也正名乎!”
《春秋》书卫世子蒯瞆,正名效也。灵公存而为世子,是灵公之犹有子矣;灵公没而犹称世子,是与蒯瞆以终为灵公之子,而特夺辄之不使有父也。
夫蒯瞆之不肖,史册有余恶矣,而不失其为世子者,则在出奔之举也。谓蒯瞆之弑母者,戏阳速之辞也。速之辞,固二五优施寺人柳之辞也。先乎世子,而公叔、北宫、赵氏逐矣;后乎世子,而公孟逐矣。
巨室去,廷为之空,批根椓秀以冀其仆者,世子也,何患乎无戏阳速之为江充乎?
世子将欲无去邪?为申生矣。申生死而不去,君子曰“共”,而不可以为“孝”。然则以申生之孝,而犹不许以孝者,惟不去耳。蒯瞆去,而父子之恩犹未贼焉。
蒯瞆行顺,而申生心顺,均以世子称,未大失乎世子之道也。道不失,位不可夺;位不可夺,名不可已,匪直辄也,公子郢亦胡得而攘之?是以知谓郢为当立者,不足与于《春秋》之旨也。无已,灵公卒,辄恶逞,蒯瞆其可以已乎?可已而不已,而后父子之伦夷矣。
虽然,蒯瞆之于辄,其犹责善之过也。责善于枭獍之子,洵不知,而或曰不仁,则已酷矣。不知以责枭獍之子,夺之不使为辄之父,而蒯瞆分恶;非不仁以逃嬖邪之祸,予之为灵公之子,而辄恶无所分。
子曰:“名不正则言不顺。”两书卫世子而言顺矣。
引商臣、般止之例,以词诬意,言恶得而顺?事恶得而成?故曰:知务以通词,贵成事也。
十三
天下之方动,尤知者之所持矣。夫惟有为而应者,介于动而不容已于起者,而足以自静,而端居之与振掉,皆无容心此。君子以之养德,豪杰以之养力,岂徒不介其会而为之淫乎?抑将乐其间而以自旌矣。
晋之不伯,郑始叛之,齐乘郑以收鲁、卫。鲁东折,齐西向,卫居冲而听之。其无与动而因以静者,惟宋焉耳。青、兖、豫、徐之交,心淫气偾,师师跃蹶,而无止势,宋无事焉。宋亲晋也,抑非靳以亲晋也,国大而得晋久,诸侯所不能动也。怙诸侯之所不能动,而宋亦乐以自静。乃夫介天下之动而能自静者,一动之,制而弗动矣;再动之,三动之,不失其制者,或寡也。
然介天下之动,其易与之淫而不制者,惟乍一动之为难持耳。一动之而持之也不失,则夫再动之,三动之,亦犹是焉耳矣。是故能以持始而以持终者之难,亦惟是持终于始之难,而无难于终。而庸人之失,恒难其所无难,已持之而终不禁于一动。惟然,故其动也,未有不咎者也。
宋接郑、卫之壤,其夙与郑怨深矣。宋恒挟晋以加郑。郑不辑于晋而恒泄之宋。是郑之背晋,以东合齐,北合卫,宋之所宜大戒也。会咸以后七年矣,宋自持而郑无如何之也。夫郑之背晋,以逃役也;卫之合郑,以缓逼也。宋可以知其无能大作而听之矣。
听之而养德,王者之修也;听之而养力,伯者之谋也;听之而即未有养焉,彼恶知吾之不重有所养于中也?范中行乱,齐、卫庇乱以亢晋,夫岂果足以残晋而散天下之交乎?宋乃遽起而伐郑。始制之于诸方瓦解之日,终淫于小丑佻达之际,郑于是而知宋之无以自养也。
知不自持,勇不自制,始于不可测,终于不足畏。《困》之上曰:“动悔有悔。”殆是谓与!未逾年而罕达之师加于宋矣,动而悔也,宋之所以召郑侮也。
动悔而悔,吉也。既恶于郑,而宋终违齐、卫以自立也。虽然,困之吉,亦吉之困矣。欲以持天下之动,逮有悔而始悔也,不已晚乎!
十四
咎不与祸期,祸必乘焉。故君子不畏祸,而不迎咎。不迎咎者,不求祸也。
岂徒祸哉,咎之所生,非尽其期于咎也。卞急者祸至而弗假愚钝者以从容之谋;或方在祸,而若有可乘以利用而释害。斯二者,抑弗获已而与咎逢矣。
从容弗假而气易张,是故郑、卫背晋而晋不容已于遽求焉,然而咎在晋矣。咎者何也?
莫能为主而亟责之也。方在祸而有释害之机,则捷乘之以制人,是故晋方迫卫于淇、濮之间,范中行一旦以朝歌而东附卫,宜可以缓晋逼而操晋命以自安也,然而咎在卫矣。咎者何也?奖叛人而干宗国也。
夫晋知迫卫于淇、濮之间,而孰知捷以荀、范授之卫,卫即挠我于淇、濮也?
乃卫知挟荀、范之内溃,因晋人而以难晋,又孰知即以蒯瞆授之晋,因卫人而以大义临卫也?
晋逼卫于邯郸,而衅即生于邯郸;卫胁晋以内难,而即以内难胁于晋。晋不能多得之淇、濮而所丧者多,卫乘晋之叛臣而晋保卫之生父。
故夫以咎报咎者,祸报其祸,祸不必意中也。晋之逼卫,固不测荀、范之且为卫用;卫之乘晋,又恶知蒯瞆之且为晋用哉?然而君子知之矣。知者何也?知咎之不期祸,而祸应若响也。咎之相报,祸之相沿,每加无已,而后受者烈矣,祸烈而咎深矣。故《春秋》于卫、晋之争,详蒯瞆而没荀、范,授晋以讨卫之实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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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六月癸亥,公之丧至自乾侯。戊辰,公即位。”割戊辰之前以君昭公,正戊辰之始以君定公,《春秋》之义例,鲁人之情,意如之有惮而托乎礼,三者合也。
意如无惮,则鲁人不得以畅其情;鲁无其情,则《春秋》不得以存其义。故知礼者,先王束不肖于义而尽人之情也。凡民之所畅,君子之所存,不肖者弗敢异焉。
然则夫礼者,虽不肖之情莫之或违也,不然,孰迫之惮而必遵此哉?祭仲之心乎嫡也,叔武之未忍于君兄也,宁殖之死而不忘悔也,其情亦可反之正矣。
而国安于无礼,无以约之,则不足以生其惮心,不肖者冥行自是,而国人习焉,于是而圣人莫能为之例。郑仪、卫剽与出奔者而并称君,卫叔武非丧而称子,生死存亡,一彼一此,无义之例,圣人弗能正也。
故凡民之所习,不肖者之所惮,君子之所正,相须而成乎典礼,义不诎矣。
公子宋逆丧于乾侯,其犹授受也。五日而殡,殡而践阼,其犹顾命也,季氏不纯乎贼矣。故治贼者严,鞠贼者辨;鞠不辨,治不得严。驱季氏以等于祭仲、元咺、孙林父之刑,彼何惮而不早为其已甚者与?文亏则求之质,质亏则求之文,文质两无可原,而后刑之不贳。
鲁人有情,质未浇也;意如有惮,文未害也。子曰:“我爱其礼。”礼在而成之,不忍诎也。文以留情,质亡于一时而存于后世,圣人犹且爱之,岂徒爱其文哉,爱其欲畅之情,有惮之志也,无庸深求之矣。
二
观诸瘵者,非固瘵也。适有所因,炅气乘之,拙工为之诊曰:“此他日之必瘵者也。”遽而攻之。攻于所已病,而助病力之未逮;攻于所未病,而导病以入。五攻五入,病周乎藏,于是乎而瘵成。拙工固曰:“吾信他日之必瘵,岂妄也哉!”忌其为毒而攻之,攻而必得其不胜。故忌瘵者恒得瘵,忌敌者恒得敌,忌亡者恒得亡。
吴之通晋而叛楚,因为晋而窥楚,未能如楚何也。晋之请已勤,如试之州来,浮动之炅也,奚其必楚瘵哉?楚于是而殚力以事吴。抵于阖庐之七年,兵加于吴者七。
吴固不勤于伐楚,楚自勤于伐吴。吴一伐楚,而君死原野;楚七伐吴,而败者六。长岸不胜,鸡父熸。卒于舒鸠氏之诱,未浃两岁,而入郢之祸烈。
夫破楚者诚吴也,虽然,吴奚有破楚之志哉?一伐再伐,殚于七伐,楚未尝不朒也。是楚召吴骄吴坚吴,以贸吴而一往不返,不可御矣。吴其如楚何哉!忧之如无忧,谋之如无谋,争之以不争,防之以无所防。
曹丕曰:“囚权于江,锢亮于山。”诚哉其审于敌也,而吴、蜀不能为魏瘵矣。楚昭王之反也,吴怨酷矣。置吴以授越,而不夹越以攻吴,故越为楚灭吴,而终蕴于楚。侧、婴齐、建之不逮此,况囊瓦之区区者乎?呜呼!夷狄非吾瘵也,师一举而地一丧,再举而地再丧,五六举而天下随之。无曹丕、楚昭之知,不瘵以死者几何邪?
三
有拾仁,无拾义;有拾地,无拾人。仁,人心也,拾而固保之,则仁归之,因心之不远也。义,制也,非我制之,天下之制无有于己,而终不制也。
地,从人者也,偶从之,因而保之,或欲与争,而抑难矣。人,不相从者也,彼失之,不必此之得也。拾而得之,如抟沙之不能须臾也。
晋定公之为君,范鞅、荀寅之为政,召陵之大义,召陵之大众,介然拾而用之。《春秋》纪诸侯大会于召陵,而终之曰“侵楚”,犹以一纶之丝束千株之条枚,而置诸独轮之上也。侵楚者,拾义者也。
楚有可侵之义,而晋拾之。晋固无侵楚之义于怀,而抑不能灼然持之以侵楚也。蔡曰“楚可侵”,诸侯曰“楚可侵”,弗已而侵之,楚自诒侵,而晋何有焉?
十八国之诸侯集,而晋主之者,拾人也。楚遗陈、蔡、郑、许、顿、胡于四达之衢而莫之收,晋乃淡然相遭而拾之,齐、鲁、宋、卫、曹、莒、滕、薛、杞、邾乍惊其拾之众,弗已而从之。乃诸国者固无依晋之心,晋亦固无收诸国之志也。合而会,会已而离,不谋其来,不保其往,旋拾之而旋失之,晋亦不戚戚焉。
呜呼!使义而可拾也,则商纣之世,人得为天子也;使人而可拾也,则陈涉之戍卒,翟让、李密之饥民,足以定天下于俄顷矣。且夫拾义拾人者之奚但无成哉,拾义而义不保之,乃以怵废于义而益保利;拾人而人不保之,天下益以知其无能为主而离矣。故荀寅之贪,至召陵而剧;晋之失伯,至召陵而不可救也。《春秋》之书此,犹以一纶之丝束千株之条枚,置之独轮之上。
《传》曰:“化工赋像,情不得遁。”征矣。
四
无小国则大国孤立。大国孤立,则相逼而互以相亡。故君子治三代之衰,尤为小国念也。
小国之羸,则既不足以自存矣,于是因人以存,又不必因者之可怙也。怙非其怙,犹免于亡,君子之所弗责;怙似可与怙,怙之以亡,君子之所弗嘉。
夫鲁莽而驱入于人,无宁延旦夕以有冀,小国不获已之谋也。驱使之动而以亡,无宁置之而犹存,大国不获已而亦以宁小也。一动焉,一招焉,一驱焉,一若有怙而果不可怙,昔之尚为冠戴之伦者,今陆沉而受非类之戎索,犹且曰慕义,义其以亡人之国者乎?顿、胡、沈、许之戴楚也,小国之逆,伯者之耻也。乃其以戴楚故,而不趣亡于楚,则犹守先王之侯服,崇明祀以待王者之兴也。
呜呼!蔡一动,晋一招;动之弗动,招之不前,而疾为沈矣;动之动,招之至,而终为顿、胡、许矣。沈亡之后,二岁而许亡,又八岁而顿亡,又阅岁而胡亡。胡亡之逾年,而蔡以围于楚。夫此诸小国者,从未尝一执玉于晋廷者也。晋无此诸国而诸国存,诸国一有晋而诸国速灭,然则即不执玉于晋之廷,而何莫非三代之提封邪?
四国驱亡而陈、蔡不立,陈、蔡不立而中原解,中原解而七国孤,七国孤而必并于一。周之所以亡,三代之所以讫,七国之所以鱼烂而终,此祸之不爽于远者也。
陈、蔡、顿、胡、许一受命于晋,而齐、鲁、郑、卫之去晋也如惊。得小而丧大,得名而丧实,此祸之不爽于近者也。周公曰:“君子德不及焉,不享其贡。”
保人以自宁也。晋定之为君,士鞅、荀寅之为政,而大会天下于召陵,君子之所深为天下念也。
五
俘人之君,甚矣!甚其无忌而为之也。襄、昭以前,灭人之国者不及其君,犹有忌也。楚之以蔡献舞,夷之乱中夏也。晋之以潞婴儿,伯之治夷狄也。夷之乱中国,固无所忌;伯之治夷狄,固可弗忌也。均为分土之诸侯,俘其君,将臣仆之,以加人者,人得而加之。
当其淫以逞而不知忌,夫岂有人之心哉?蔡以之加于沈,郑以之加于许,宋以之加于曹,鲁以之加于邾,国失其所以为国,君失其所以为君,不相驱以亡而不得矣。
且夫势果有定乎哉?俄顷之势,而乘之以为名,天下之至贱而安忍者莫是过也。沈一不会于召陵,而疾被俘杀。召陵以前,新城以后,蔡之宜得俘杀者百年,而以责沈于一旦,曰吾有名而固有义也,所为至贱而安忍者也。
故灭人之国,贪也;俘杀人之君,忍也。贪者吾将惩之以仁,可使勿贪;忍者吾将惩之以义,不可使无忍。苟忍而袭义以为名,即有名矣。有名而义不得施其惩,故君子甚恶夫安忍而蹈乎至贱,无从而救之也。孟子曰:“恶死亡而乐不仁,是犹恶醉而强酒。”俘人之君者当之。
六
“庚辰,吴入楚。”当从《公》《谷》。目言吴,以免蔡也。柏举之战,蔡为之,郢之入,非蔡为之也。不许吴之入楚,故目吴免蔡以专乎吴。不许吴之入楚,非不许蔡之入楚也。吴入楚,而楚他日报怨于蔡。楚非所报,而蔡徒得怨。蔡徒得怨,则使蔡与于入楚之役,蔡且免于报矣。非我类者,喜怒不可以理求。
苟可以强,而强非我罪。苟可以强,而终以强慑之,彼且慑焉。然则蔡猛于战楚,而惮于入楚,吴专其咎而蔡免。蔡之不足以自免,始于此矣。
楚之强,无有大折之者,大折之以入郢之衄,蔡又惮而不与吴终其事,君子之所大悯,故词免而实不免。惜夫楚之大衄,授之吴而成其恶,靳之蔡而不竟其功也。
盖蔡之惮楚久矣,志惮而实惮之,实惮而名亦惮之。蔡固以宗周视楚,战之者,不胜其一旦之忿焉耳。忿已事裂,而恧然不居。天下之不勇于义者,非义之不能为勇也,一旦之忿,不惜其素所宗周视者,遽引封豕长蛇以相攻,蔡固不义,苟袭义而义亦馁也。
忿,实也;义,名也。非所据而据,非所困而困,楚得以争曲直于吴,而蔡为怨府。故无实而奄其名,神守先丧,而败随之。蔡恶敢毅然以入楚?不敢入楚,而又恶得免于败之郑?故蔡之恧然不居,取怨之招也。
七
属人为与,而委怨于人,未有不失人者也。故《姤》之二曰:“包有鱼,不利宾。”象曰:“义不及宾也。”义不及宾而委之宾,是委义也。宾本无鱼,而委之鱼,鱼在宾矣。鱼不及宾,而我及之,宾不固获鱼,而鱼不固怨宾,是委宾以鱼而委义于宾矣。义之所不及者,利之所违。
身任天下者,虽欲不慷慨自任而不能。义,吾义也;利,吾利也;怨,吾怨也;未见怨之可委者也。
晋失诸侯,郑首叛之。然则治郑者,舍晋其谁任哉?晋任之,然后与诸侯图之。晋不忌郑怨而以为功,诸侯不邀郑功而安于无怨。伯者之以属诸侯,纠天下,固非此而不得。晋之不能而委讨郑于鲁,则何如勿讨之为得乎?
鲁能服郑,则鲁不必晋,而可以逞于诸侯,郑将蛊鲁以亢晋,晋无庸矣;鲁不能服郑,则鲁之不利,晋之不利也,鲁小损其实,而晋大丧其名,晋无幸矣。
鲁无固争郑之心,薄伐于郑,而郑不固怨。鲁方责郑之亲晋,郑方觊鲁之合齐,兵加之而不怨,鲁意且释,而郑是听,晋不能必鲁之不叛,而况郑乎?
鲁弗固怨郑,郑弗固怨鲁,无故而激人以相怨,鲁且自丧其所谓而怨晋之嗾己,晋无辞也。
呜呼!委怨于人者,人之力且穷,人之愤且平,人之相酬也亦藉手以告无过,进不能为之图功,退不能为之任祸。故鲁一侵郑,再侵齐,齐、郑益急鲁以蛊鲁,而鲁长舍晋以东合矣。故知委怨于人之失人,义之所违,即利之所穷也。晋尝失郑矣,郑移祸于宋,晋不使宋当郑,而自任之,悼公之所以服郑也;晋尝失齐矣,齐移祸于鲁,晋不使鲁当齐,而自任之,平公之所以下齐也。
服郑而宋益亲,下齐而鲁益固。悼、平之伯,伯之微者也,而自任也且然,况桓、文之盛乎!
晋委郑于鲁,乃以委鲁于郑。诸侯之兵竞起而散,非固委也,人抑末能收之也。
八
观其表,知其里,可以喻天下之心;观其行,知其志,可以测君子之权。故鲁之侵郑,非竞郑也;鲁之侵齐,非竞齐也。奚以谂其然也?侵者,无意之兵也。
公羊子曰:“粗者曰侵,精者曰伐。”精云者,壮也;粗云者,浅也。鲁无怨于郑,而抑不觊利以兴兵,故不壮于竞郑;齐临鲁以兵,而实觊合于鲁,鲁知其故而无深怨,故不壮于竞齐,浅用其师以动之,不执罪名,不叩国都,姑以侵焉,可以释则释矣。
是以逾二年而平齐,又逾年而平郑,聊以瓦之会谢晋,而终于无竞。故郑、齐之师不得信之为竞也。弗察其中情而信其表之竞,为愚而已矣。
夫君子将许之乎?曰:由君子之许鲁以平齐,知其许鲁以平郑矣。奚以谂其然也?十年春,鲁及齐平,夏,会于夹谷,孔子相。诺其甲车三百乘之从,受其归田之谢,是以知君子之志也。书及齐平,无贬词;书及郑平,抑无贬词,是以知君子之许平齐以平郑也。诸侯之从王也受命于天,其从伯也受命于天。从伯之受命于天,何也?
小役大,弱役强,天也。强弱无恒势,从违无恒理,昔之强者而弱,昔之从者而违。天有革命,而人奚得不从哉?天命以从伯,势以成乎理也;天命以从王,理以成乎分也。势不可为典要,分不可为推移。故春秋诸侯之背王也,为重伤之,迟回而不之听;其背伯也,可以听而即听之,无待也。分司典要以饬人之纪,势善推移以劝人之功,无当于人纪而功可起焉,君子胡为而为之迟回邪?
势在伯,则许其从伯;伯不给伯,则许其自为功。自相平,自相伐,相与谋其邦交,以辑宁其国。
伐而非以竞,平而非附于夷,虽许之焉可,是以君子躬行之而赞其成也。
九
伯之不伯,诸侯无攸保,将自保也。自保者,立国之本计;邦交者,人伦之大节。并行而弗相夺,君子之道不当如是邪?伯之不伯,舍之而弗为之迟回,非君子之薄也。伯之不伯,姑系之而只以自伤也。
齐桓之伯也,成乎宁母以通王贡。为通王贡之名者,王贡由齐而输也。诸侯致贡于伯,伯致于王,则不纯乎王,而贡者多矣,是犹季氏之尽征而贡于公也。齐始之,晋因之,悼公改之,平公增之。
观夫子产之争,叔孙豹之请视邾、莒,则竭侯国之力以供亿一伯久矣,大夫又从而私索之,然则将欲自保而姑系于伯,内虚其国,外弗与恃,国势之所必诎。
故诸侯之奉伯也,名小诎而实大诎也。南宋谂金之必亡,而不能自绝于岁币,金亡而随之,迟回而不舍,宋以天下毙焉。百里之提封,其不足以胜此,明矣!
竭立国之资,上不以媚王,中不以修备,下不以纾民,委之于孱惫之壑而意又睽焉,是将以国命民膏贾长厚之名。君子之厚也,非此之谓也。
《诗》云:“鲂鱼赪尾。”劳民以奉君也,文王以之。以文王之事殷者事伯,殆乎愚子割肌以疗母之后夫也。使伯不以列国为腴,列国不以伯为渔,伯不以列国为薪,列国不以伯为斤,虽失其道,犹将依之也。
苟得其道,南国之所以戴文王也。《诗》云:“父母孔迩。”君子岂欲人之轻去其父母哉?《春秋》书鲁之平齐、郑以背伯,惟其非父母也。
十
记《礼》者曰:“礼不下庶人,刑不上大夫。”是靳礼于上而专刑于下,不足以语王道矣。
彼将见庶人之不足备礼,而大夫有议贵之科也,泥于一端,概以全节,斯恶知政本之与礼意哉!王者之法,刑尤详于贵,礼必逮于下。大夫以下,刑有不足施,王者弗治焉。不治而欲弭其乱,则修礼以自严,而销天下之萌于词典。知此,可以知《春秋》之议刑矣。
封建之天下,递相臣也。递相臣,则赤递相君也。天子臣诸侯,诸侯臣大夫,大夫臣陪臣,相递以尊而分各定。故诸侯专则夺之,大夫窃则诛之;目言其所专所窃,以正罪名而致之辟。专兵则目之,专地则目之,祸施于国、背凌其上则目之。大而不降,小而不遗。
《春秋》之以刑治诸侯大夫者详矣,而惟陪臣则不然。阳虎之乱也,觊杀其主,挟其君公,据邑反兵,蹀血于都市而播恶于邻国。藉大夫而有此,栾盈、华定之诛所必严矣,而《春秋》甚略之。
略之者,非谓其罪为不当刑也,以其人为不足治也。人不足治,则罪亦不足刑。故刑有详于大夫,降于士,而宥于庶人。王者乃以统贵治贱,而不与天下争生死也。
刑所不详,治所不屑,有以治之,而不恃治于法,王者之治太平也固然。而猝逢其乱,起于愚贱,王者将听之而弗治乎?曰:可弗治者,固弗治也;所必治者,不可弗治者也。故阳虎之欲杀其主,挟其君公,据邑反兵,结强邻,蹀血都市,胥弗治也。其窃宝玉大弓,固不终窃也,然而必治也。所弗治者何?王者端本以议刑,恶肇于季氏,终滥于陪臣。大夫陪臣,统贱也。
两贱而不相为讥,治其本、贳其末可矣。故刑有不下逮于士,而无不上于大夫之说也;议贵者,非此之谓也。所必治者何?王者之齐天下,置刑而尚礼。
齐者,贵贱一矣。宝玉大弓者,先王之以礼镇元侯而显之于器与名。惟器与名,王者之以一天下而观之以礼也。虽暂窃之,必固诛之。出乎礼,入乎刑,为弗赦矣。故刑之所至,礼必至焉。礼修于上,而必达乎下,庶人之不能备物,非其不能备礼也。
以刑治者,治人者也;以礼治者,自治者也。大夫之渐贵,诸侯之迤尊,非其亲之可亲,则其贤之可贤,亲者弗率,贤者弗能自奖,贳而弗治,独奈何忍以责之卑贱?故王者治人,不专于贱、略于贵也。
若夫以礼下达,缘礼而议贱者之刑,则王者不但治卑贱,而先以自治矣。故书盗窃宝玉大弓,又书得宝玉大弓,自治之词也。自治而乃以治人,出乎典礼而后即乎典刑。王者之治卑贱,惟自治焉耳。自治而治人略矣。后世之议刑者不然,多求卑贱者于法,而宽之于礼,曰:礼者不下庶人者也,刑者大夫以下之所详也。
束湿钳网,一以不道无将之辟,摘愚贱之冥趋而禁之。至于国家之大典,人道之大伦,吝以晓然播告于天下,逮其显相背犯,则又以过误而宽之。此无他,自弛于礼,弗能修明,而后恃刑以劫天下,刑礼上下之间,颠倒混施,而上慢以下贼也。故刑日繁,礼日圮,人而致之禽,生而致之死,可胜悼哉!
十一
宋兼殷、周之道以立国。用殷者,从世守也;用周者,从侯度也。故微子之诗曰:“亦白其马。”“亦”云者,亦彼亦此之谓与?殷之盛也,则有若伊尹、仲虺、甘盘、巫咸、傅说以起而在位;其亡也,则犹有祖己、胶鬲、商容以立乎其廷,皆非同姓之胄也。
是故终殷之代,有取亡之主,而无取夺之臣。周先同姓而世卿启,崇世卿而君无固权,鲁、晋、齐遵周之侯度以终始者也。夫不保其无取亡之主,无宁无相夺之臣,即不保无倡乱之由,无宁无怙权以移君之事。
奚为其然也?天尊地卑,而其位定。《乾》《坤》毁则无以见《易》,立人之道灭矣。
宋用周也,是故戴、宣、武、穆之族,世乎位而不替;亦用殷也,是故迭相执政而权犹司之于君。《春秋》所书,鱼石之于彭城,华向之于南里,辰、佗、驱、大心之于萧,不出则不能叛,不叛则不能专。盖宋有叛臣而无怙权自安之臣,所由与晋、鲁、齐异者久矣。
不能保臣之无叛,犹夫不能保主之无取亡也。有亡主而无亡之之臣,是故文王之圣而纣犹不灭;有叛臣而无怙权自安之臣,是故据彭城,连强楚,分南里,据国都,据大邑,聚不逞,而卒如萤死之光,不能久也。
惟夫拥权自安之臣,不必叛也。不必叛,而无可为讨逐之名,天下之所不诛;不必叛,而国如其国,君寄生其上,而一听其生死。故《乾》之极曰:“亢龙有悔。”
《坤》之初曰:“履霜坚冰至。”君无位而臣固其居,乾坤之所以毁也。无位而毁,不必有取亡之主而亦亡。冰驯至而坚,阴不劳而坐困其阳矣。
兼殷以为道,故终春秋之世,君恒亲将而兵柄一。兵柄一,是以不叛而必不敢制其君。乃抑兼周以为道,是故不登立谈之相,不容羁野之臣,而国犹有与守。
故三王之道,相终始者也,相参伍者也。故曰亢则害,承乃制;不亢不承,而害不深,制不逆。《春秋》详宋之叛臣,以为犹可得而治之也。
十二
书不尽言,言不尽意,何谓也?谓夫一书而群言该,一言而群意摄,无庸缕尽者也。该群言而不遗,摄群意而不罔,其惟知务者乎?君子知务以通词,不知词以通务,故以例言《春秋》者,怵盛夏之凉雨,而谓之凛秋者与!
《春秋》称大夫而里克殊,以里克之名大夫,同诸泄冶之名大夫,未有谓其可者也;称世子而商臣般、止殊,以商臣、般止之名世子,同诸陈款、郑华之名世子,未有谓其可者也。故世子之称,惟商臣、般止殊,而蒯瞆不与。蒯瞆之名世子,常也,无殊乎陈款、郑华之词也。
常斯正,正斯顺。故子曰:“必也正名乎!”
《春秋》书卫世子蒯瞆,正名效也。灵公存而为世子,是灵公之犹有子矣;灵公没而犹称世子,是与蒯瞆以终为灵公之子,而特夺辄之不使有父也。
夫蒯瞆之不肖,史册有余恶矣,而不失其为世子者,则在出奔之举也。谓蒯瞆之弑母者,戏阳速之辞也。速之辞,固二五优施寺人柳之辞也。先乎世子,而公叔、北宫、赵氏逐矣;后乎世子,而公孟逐矣。
巨室去,廷为之空,批根椓秀以冀其仆者,世子也,何患乎无戏阳速之为江充乎?
世子将欲无去邪?为申生矣。申生死而不去,君子曰“共”,而不可以为“孝”。然则以申生之孝,而犹不许以孝者,惟不去耳。蒯瞆去,而父子之恩犹未贼焉。
蒯瞆行顺,而申生心顺,均以世子称,未大失乎世子之道也。道不失,位不可夺;位不可夺,名不可已,匪直辄也,公子郢亦胡得而攘之?是以知谓郢为当立者,不足与于《春秋》之旨也。无已,灵公卒,辄恶逞,蒯瞆其可以已乎?可已而不已,而后父子之伦夷矣。
虽然,蒯瞆之于辄,其犹责善之过也。责善于枭獍之子,洵不知,而或曰不仁,则已酷矣。不知以责枭獍之子,夺之不使为辄之父,而蒯瞆分恶;非不仁以逃嬖邪之祸,予之为灵公之子,而辄恶无所分。
子曰:“名不正则言不顺。”两书卫世子而言顺矣。
引商臣、般止之例,以词诬意,言恶得而顺?事恶得而成?故曰:知务以通词,贵成事也。
十三
天下之方动,尤知者之所持矣。夫惟有为而应者,介于动而不容已于起者,而足以自静,而端居之与振掉,皆无容心此。君子以之养德,豪杰以之养力,岂徒不介其会而为之淫乎?抑将乐其间而以自旌矣。
晋之不伯,郑始叛之,齐乘郑以收鲁、卫。鲁东折,齐西向,卫居冲而听之。其无与动而因以静者,惟宋焉耳。青、兖、豫、徐之交,心淫气偾,师师跃蹶,而无止势,宋无事焉。宋亲晋也,抑非靳以亲晋也,国大而得晋久,诸侯所不能动也。怙诸侯之所不能动,而宋亦乐以自静。乃夫介天下之动而能自静者,一动之,制而弗动矣;再动之,三动之,不失其制者,或寡也。
然介天下之动,其易与之淫而不制者,惟乍一动之为难持耳。一动之而持之也不失,则夫再动之,三动之,亦犹是焉耳矣。是故能以持始而以持终者之难,亦惟是持终于始之难,而无难于终。而庸人之失,恒难其所无难,已持之而终不禁于一动。惟然,故其动也,未有不咎者也。
宋接郑、卫之壤,其夙与郑怨深矣。宋恒挟晋以加郑。郑不辑于晋而恒泄之宋。是郑之背晋,以东合齐,北合卫,宋之所宜大戒也。会咸以后七年矣,宋自持而郑无如何之也。夫郑之背晋,以逃役也;卫之合郑,以缓逼也。宋可以知其无能大作而听之矣。
听之而养德,王者之修也;听之而养力,伯者之谋也;听之而即未有养焉,彼恶知吾之不重有所养于中也?范中行乱,齐、卫庇乱以亢晋,夫岂果足以残晋而散天下之交乎?宋乃遽起而伐郑。始制之于诸方瓦解之日,终淫于小丑佻达之际,郑于是而知宋之无以自养也。
知不自持,勇不自制,始于不可测,终于不足畏。《困》之上曰:“动悔有悔。”殆是谓与!未逾年而罕达之师加于宋矣,动而悔也,宋之所以召郑侮也。
动悔而悔,吉也。既恶于郑,而宋终违齐、卫以自立也。虽然,困之吉,亦吉之困矣。欲以持天下之动,逮有悔而始悔也,不已晚乎!
十四
咎不与祸期,祸必乘焉。故君子不畏祸,而不迎咎。不迎咎者,不求祸也。
岂徒祸哉,咎之所生,非尽其期于咎也。卞急者祸至而弗假愚钝者以从容之谋;或方在祸,而若有可乘以利用而释害。斯二者,抑弗获已而与咎逢矣。
从容弗假而气易张,是故郑、卫背晋而晋不容已于遽求焉,然而咎在晋矣。咎者何也?
莫能为主而亟责之也。方在祸而有释害之机,则捷乘之以制人,是故晋方迫卫于淇、濮之间,范中行一旦以朝歌而东附卫,宜可以缓晋逼而操晋命以自安也,然而咎在卫矣。咎者何也?奖叛人而干宗国也。
夫晋知迫卫于淇、濮之间,而孰知捷以荀、范授之卫,卫即挠我于淇、濮也?
乃卫知挟荀、范之内溃,因晋人而以难晋,又孰知即以蒯瞆授之晋,因卫人而以大义临卫也?
晋逼卫于邯郸,而衅即生于邯郸;卫胁晋以内难,而即以内难胁于晋。晋不能多得之淇、濮而所丧者多,卫乘晋之叛臣而晋保卫之生父。
故夫以咎报咎者,祸报其祸,祸不必意中也。晋之逼卫,固不测荀、范之且为卫用;卫之乘晋,又恶知蒯瞆之且为晋用哉?然而君子知之矣。知者何也?知咎之不期祸,而祸应若响也。咎之相报,祸之相沿,每加无已,而后受者烈矣,祸烈而咎深矣。故《春秋》于卫、晋之争,详蒯瞆而没荀、范,授晋以讨卫之实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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