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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1章 好感都快拉满了

    “婶子,就在前面了。有花豹领路,肯定不会弄错的。”

    “不会就好,那可是四只野猪呐,我们得赶紧弄回家里。有了这些肉,我就能给三宝去隔壁村提亲了。”

    “你这婆娘,我养的狗我还能不知道,眼睛看路吧,别摔了。”

    交谈声传入耳中,许烨就知道是姜如月把人带来了。

    一个个都在喘气,说明他们来的速度很快,估计是一路跑上来的。

    也不怪他们,毕竟一下子打了四只野猪,实在是太惊人了,都不不想让其他人发现。

    十几分钟之后,姜如月他们的身影才出现在许烨和张三宝的眼中。

    “天爷,好大的野猪啊,这都不止三百斤了吧?”王春花瞪大了眼睛,被那只大公猪的震撼到了。

    “这,这真是我家姑爷打的啊?”

    “也太大了吧,你们打的时候肯定很凶险吧?”秦娇不由的看向了许烨,担心他受了伤。

    张三宝果断站了出来,连忙开口。

    “伯母你是不知道我烨哥的枪法多厉害,我们摸上来时候大野猪一扭头,烨哥的子弹就打穿了它的脖子。”

    “如果不是为了打其他的野猪,烨哥两枪就给它头打爆。”

    “这些野猪说起来都是烨哥杀的,我和如月姐都没怎么出力。”

    至于许烨提刀追着野猪捅的事情他没说,因为知道说了只会让秦娇担心。

    “真本事,这本事比东子还厉害。当初,你们就不该拦着许烨,不然早就过上好日子了。”张贵冲着许烨竖起了大拇指,嘴都快笑歪了。

    姜如月已经把许烨定好的分配办法说给他们听了,所以张贵知道今天晚上自己家里也能分到不少肉。

    “好了,大家抓紧把猪肉处理一下,赶紧挑回家里。”姜友寿提醒了一句。

    “对对对,赶紧弄了下山,不然被村里的人看到就不好了。”王春花连忙附和道。

    她还想着给张三宝去提亲呢,想要早点把肉弄回家里。

    “爸,这头母猪你和贵叔一起挑到镇上的收购站,那边有人收购。”

    姜友寿点了点头,沉声道:“那就抓紧,免得被村里的看到了眼红。”

    许烨从筐子里拿出绳子,把野猪的蹄子绑好,就可以直接用竹杆抬着了。

    两只小野猪已经来不及处理了,秦娇和王春花各自扛一只。

    一百斤出头,她们还是能扛的动的。

    竹筐虽然没用上,但是可以拿装剩下的内脏。

    母猪肚子里的那一套也不轻,而且许烨还打算把母猪的大肠带回去。

    大肠里的野猪粪也是一种非常好的肥料,拿回家也可以用来种菜。

    “姐,你先追上去。没枪护着可不行,我一会和三宝一会就追上来。”许烨把担子交给了姜如月,叮嘱道。

    “要是我们没追上,到了山下就把猎枪给贵叔带着防身。”许烨补充了一句。

    姜如月点了点头,接过担子挑在身上,牵着花豹就追上去。

    她知道许烨说的没错,那些野猪很可能吸引来其他的野兽,必须有人护送才行。

    这可是许烨搏命换来的野猪,她不能让别的野兽给抢走了。

    许烨和张三宝把大公猪的腿绑好之后,拿了一根竹杆就把野猪抬了起来,然后朝着山下走去。

    吃了七八分饱的花虎它们跟在许烨和张三宝的身边,看着十分的警惕。

    猎犬是不能吃太饱了,吃的太饱就跑不开,也没有什么斗志。

    除非,是呆在家里没有上山打猎,那个时候要吃饱养肉。

    许烨和张三宝两个人身强力壮,而且刚刚还吃了烤猪心,这会劲正足。

    不一会的功夫,他们就追上去了。

    一行人在月光下缓缓的朝着山下走去,每个人的心情都有些澎湃。

    三个人打四头野猪,这绝对是可以轰动整个县城的事情。

    而且,他们都可以从中获得好处。

    昨天的麂肉都还没有吃完,今天就又能获得野猪肉,做梦都不敢想这么美的事情。

    最让姜友寿和张贵诧异的是,许烨这个小年轻竟然明白财富外露,比他们都还稳重。

    要不是姜如月喊人的时候叮嘱了,他们早就呼朋引伴上山抬猪了。

    对于今天晚上的安排,不管是张贵还是姜友寿都挑不出任何的毛病。

    对于许烨分肉的决定,也是十分的佩服。

    特别是在姜友寿的心中,对许烨的好感都快拉满了。

    自己两个女儿商量着让许烨登门拉帮套他是很反对的,毕竟传扬出去名声不好,还会影响到以后姜为军和幼子姜乐娶媳妇。

    如今许烨带姜如月打猎分肉这一招,就化解了所谓的拉帮套,让姜如月有了自食其力的本事。

    不仅维护姜家的名声,还能竖立起许烨的名声。

    农村社会,名声口碑是极为重要的。

    流言蜚语是能杀人。

    以前,他还觉得这个许烨戴个眼镜斯斯文文的,不像是干农活的料。

    娶自己女儿就是为了受表彰改成为,成为优秀分子。

    早晚有一天会和上一批知青一样,抛妻弃女跟着回城。

    毕竟,以前有过这样的先例,所以大家都不愿意把自己的女儿嫁给知青。

    若不是姜若安以死相逼,他也是反对的。

    哪怕许烨为了表明心迹在婚后住在他们家,没有住在知青点。

    但是大家都知道,他的骨子里还是四九城的人,还和其他的知青一样,想着回去。

    但是现在的做法,让姜友寿觉得自己小瞧了这个女婿。

    接连拒绝了半个月拉帮套的事情,随后就站出来挑起自己大女儿这一家的重担,扛起了猎枪进山。

    虽说以往是他们不让许烨进山,但是他要是铁了心要去,谁拦的住?

    眼下这么干,还不是为了救活自己大女儿和她夫家四口人么?

    以后村里其他人提起许烨,谁敢不竖起大拇指夸上两句?

    一个人领着一男一女,就能猎杀四只野猪。

    谁听了,不羡慕,不佩服?

    一晚上打两只麂你可以说是运气,但是隔天就能打四只野猪,就得靠真本事了。

    当初红极一时的李东明,也没这样的战绩啊。

    而且,有了这样的成果之后,许烨能还不骄不躁。

    要是搁李东明身上,他恨不得敲锣打鼓,让全村人都到山里围观。

    越想,姜友寿就越发的满意起来,寻思着得让姜如月加快一点行动。

    这么好的女婿,不多留几个后咋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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