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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76章,希捷(求订阅!)

    放下手机,张宣拢坐在椅子上,安静地观望了会梧桐树上的麻雀。

    十分钟后,他收回心绪,开始写作。

    从7月份续写“人世间”以来,俩个月的时间,差不多写了25万字。

    跟以往比,不算太多,但他很满意。

    这个满意一是没有因为写作占用其它空间。

    二是生活步入了正常节奏,不用没日没夜的起早贪黑忙碌。

    当然了,最主要的还是为了保证写作质量。

    “人世间”属于传统文学,故事的内涵性和底蕴都不是科幻能够比拟的,也比自己写过的“风声”和“潜伏”更加浓厚,这就注定了进度不会太快。

    索索索...

    钢笔尖在白纸上不断游弋,两个小时很快就写1400多字。

    停笔,静气,走出书房去上课。

    几乎是踩着上课铃进的大教室,前面的老师都已经在黑板上板书了半黑板粉笔字。

    没有去前面找303的牲口们,就近坐在了教室中部位置的董子喻身边。

    见他坐过来,董子喻惊讶地问:“今天是什么风把你给吹来了?”

    张宣懒懒地回答:“天天跟苏谨妤坐一起腻了,想换个口味。”

    董子喻笑道:“可别跟我开这玩笑,不然谨妤事后说不得怎么报复我。”

    张宣瞄一眼前面的老师,问她:“你怎么上课还看报纸?”

    董子喻说:“这课太无聊了,而看新闻是我每天必需要做的事情。”

    张宣问:“受家庭里影响?”

    董子喻说对:“从小跟着父母看,成了习惯。”

    张宣竖起大拇指说:“啧,天生从政的料。”

    董子喻道:“哪有,其实我的生活被限制死了,我还羡慕你呢。”

    老师讲课了,两人选择闭嘴。

    实在是不闭嘴不行,人家老师好歹也是管院一领导,面子还是要给的。

    这老师讲话确实无趣,听得人昏昏入睡。

    老男人决定了,下次这课要么不来,来了也得自己带本书。

    实在闲的无聊,视线在教室里逛一圈后就自然而然地落在了旁边的报纸上。

    嗯?

    老陈的“白鹿原”获得了茅盾文学奖?

    张宣下意识伸手抽过报纸阅读了起来。

    而正看得入神的董子喻有些无奈,抬手让报纸抽过去后,跟着在一边看起了这届茅盾文学奖的新闻。

    几分钟后,等到他看完,董子喻问:“你和白鹿原作者的矛盾化解了吗?”

    张宣头也未抬:“我没放在心上,就是不知道老陈是怎么想了,不过我觉得老陈应该是大气之人才对。”

    从小耳濡目染官场话术的董子喻几乎是秒懂他的意思:“也是,以你现在的地位,人家说不得早就释然了。”

    张宣转头向她眨巴眼,就是这个意思。

    董子喻笑了笑,换个话题:“我们还没一起照过相,哪天天气好了,一起照张毕业照。”

    张宣答应地很爽快:“行,你挑日子,到时候喊我。”

    董子喻说:“打扮得好看一点。”

    张宣问:“黑色西装怎么样?”

    董子喻说:“可以,”

    张宣问:“要不要修个头发,打摩丝?”

    董子喻点头:“那更好。”

    张宣放下报纸:“合着我在眼里还有不好看的时候?”

    董子喻打趣:“我又不是苏谨妤,把你时时刻刻当块宝。”

    张宣翻了记白眼,继续看报。

    看到这人完全没有把报纸还给自己的意思,董子喻拿起笔开始上课做笔记。

    第四节课快要结束的时候,备注“杜钰”回了短信。

    希捷:我刚才跟我姐联系,她同意见你。

    张宣惊喜地发短信:真的?

    希捷:真的。

    张宣:你姐怎么说?

    希捷:希捷没怎么说,只说愿意见你一面。其它的你自己把握,我想这难不倒你这个花丛老手吧?

    张宣:谢谢。

    希捷瞅一眼“谢谢”两个字,没再回复,而是放下手机躺在床上发呆,

    许久后,她重新拿起手机,点进信箱,从俩人第一条短信开始一一翻阅。

    某一刻,她找出久违的笔记本,开锁,翻到最新一页。

    写:

    我刚才思绪回到6年前,问15岁的希捷:第一次见面就喜欢上了他,你是喜欢他什么?

    努力回忆一番,15岁希捷的回答令人沮丧:好像他的所有我都很喜欢。

    我不死心,又问15岁的希捷:你明明知道他当初跟别的漂亮女生走地很近,你这样做值得吗?

    15岁的希捷没有回答我,而是反问:你每次都抱着手机反复看他的短信,都快要把手机屏幕看裂了,眼角都看干了,你知道这代表什么吗?

    是的,面对15岁希捷的反问,我无言以对。

    我每次都小心翼翼地回复着他的短息,要保持一定热情,又不能发狂;要回应他的话,同时留出足够的悬念让他继续回复我,防止谈话无疾而终。

    我放弃了探索爱上他的缘由。

    因为我对他一见钟情不需要缘由。

    爱上他就像一个坏掉的水龙头。理智告诉我,他有女朋友,应该及时收手。

    可坏水龙头怎么拧紧都是徒劳的,感情覆水难收。

    ...

    两天后,张宣启程到了京城。

    李文栋接的机。

    张宣坐上奔驰就问:“你那里有没有不打眼的车子?”

    李文栋问:“什么叫不打眼的车子?是车子都打眼啊。”

    张宣拍下额头,看自己这问题问的,这年头就算是一辆桑塔纳开在街头都很抢眼。

    张宣想了想说:“给我弄一辆黑色奥迪。”

    李文栋盯着他看几秒,似乎猜到了他要干什么:“全新的?还是旧车?”

    张宣叹口气:“还是全新的吧,旧车不习惯。”

    接着说:“给我准备一束玫瑰花。”

    随后又说:“算了,玫瑰花我自己去买,你开车带我去就成。”

    李文栋听笑了,“追求希捷?”

    张宣侧目:“为什么不是米见?”

    李文栋说:“米见的话,你就不会换车了。”

    张宣眼皮掀了掀:“古时候的太监都会一种本事,你知道是什么不?”

    李文栋下意识问:“是什么?”

    张宣慢悠悠地说:“装聋作哑,这是他们的保命绝技,你该好好学学。”

    李文栋哈哈大笑:“放心,我只看戏,不说出去。”

    张宣哼哼一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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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沈兄!”

    “嗯!”

    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
    但不管是谁。

    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
    对此。

    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
    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
    可以说。

    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
    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
    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
    镇魔司很大。

    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
    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
    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
    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
    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
    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
    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
    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
    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
    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
    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
    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
    进入阁楼。

    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
    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
    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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