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05:恶紫夺朱【求月票】
沈棠不看乞儿的反应。
兀自说道:“不过,我有几个条件。”
乞儿下意识应答:“沈君请说。”
说完,她自己也怔了一下。
眼角眉梢带着一丝丝的懊恼。
她似乎在抱怨自己过于急切薄情,会给沈棠留下一个不好的印象——毕竟在世俗看来,上一代恩怨是上一代,她作为孙女跟那对老夫妇血脉相连,不该这般大逆不道。
自己这般迫不及待,旁人看了或许会觉得齿冷,暗道此女莫不是白眼狼转世为人。。
连一旁照顾她好几日的小吏也流露出些许隐晦的不赞同,眸底甚至带着几分失望。
意外的是,沈君神情并无丝毫谴责。
沈棠道:“状纸你来写。”
乞儿不解其意,但还是点点头:“这是自然,只是小民学识有限,未必能写好……”
她的启蒙都是阿娘手把手教的。
仅限于识字、会写、懂点道理。
要说文采辞藻,那是一点儿没有,状纸怎么写,她刻意打听过,心里一直有个愿望——为阿娘翻案、申冤、陈情,还她清白——但这双手冻伤严重,写的字不好看。
沈棠又道:“由你击鼓喊冤。”
乞儿闻言怔了一下,略微明白过来。
沈棠继续:“由你来上告。”
乞儿并未作答。
沈棠看着乞儿这副可怜模样,心软了一瞬:“你确定要这么做?作为那对老夫妇的亲孙女,亲手写状纸、击鼓上告,倘若事情属实,他们最轻也是一个俱五刑!”
何谓“俱五刑”?
浮姑城上下都知道。
高台审判,七家地头蛇有太多被“俱五刑”的现成例子,通俗来讲等同于大卸八块。
乞儿还有些文化,心里更清楚。
所以——
她真要亲手将血缘上的“阿翁阿婆”送上死路?违逆孝道,行大不孝之道,遭人唾弃?
这时,一直不发言的小吏轻声开口:“……沈君,既然那对老夫妇罪行确凿,派人去抓就行,何必让这位小娘子上告?”
小吏同情寡妇乞儿这对母女的遭遇,但亲孙女手刃亲爷奶,这实在是令人无法接受。
往后,乞儿如何在世间立足?
沈棠道:“意义不一样的。”
小吏很敬佩这位沈君,但在这件事情事情上却有些分歧,也无法理解沈棠的决定——为何要这般逼迫一个失恃失怙的孤女?明明可以用更温和的手段解决这件事情。
他道:“恕下官无法苟同。”
沈棠道:“因为你用世俗的目光去看,自然无法理解。可你用那位夫人的目光去看,这么做才能让她真正欣慰释怀。大龄男子买卖妇女不只是为了有个女人暖被窝……”
说到这个词, 她嗤笑了一声。
小吏无法get到她的笑点。
沈棠收敛笑意。
恢复平常的冷静和理智。
“……也不只是为了有人照顾自己穿衣吃饭,其根本目的还是为了借用女人的肚子生出自己的血脉子嗣。他们认同子嗣属于‘自己人’, 女人是外姓外人。所以, 女人再怎么反抗也只是‘不听话’。至多让他们恼羞成怒而不是反省、畏惧,因为这个不听话可以找人贩换下一个听话的。唯有让他们打心眼认定的‘自己人’站出来才有震慑力……”
“可、可是……”
小吏可是了半天也没说出可以反驳的话, 倒不是无法反驳而是无法说。
“可是有这种勇气的人太少了。”沈棠神色颇为遗憾,浅笑道,“因为往往连那些子嗣也认为这是家事,家丑岂可外扬?跟一个被人用银钱买来的‘阿娘’相比, 花钱去买的‘阿父’、‘阿翁阿婆’更值得亲近。失去一个亲人跟失去三个亲人,怎么选择也不用犹豫。即便有几分良心过不去, 也会用世俗为自己开脱……所以, 我倒是觉得那位夫人极其勇敢。”
家道中落没颓废, 被拐卖进深山给父兄三人【共】、【妻】不认命, 被人动辄打骂羞辱, 仍要抓住机会打掉父不祥的孩子, 作为弱者尽了最大努力去抵抗现实厄运。
若非神智混沌又被盯着,估计也不会有那个儿子和眼前的乞儿。在获悉父母已故后, 那位夫人应该已经认命,觉得安心抚养一双儿女也好, 偏偏又出了刁某之事。
摆在她面前的只有一个选择——
继续认命, 保全儿子, 任由“公婆”卖掉自己和女儿为妓,反正她已经这么烂了, 继续烂下去也无妨。但她偏偏不肯遂了他人意,走了另一条世俗无法理解的路。
作为这个世道最渺小的蝼蚁, 用最无力的方式证明清白,或者说最后的反抗。
小吏咕哝:“可是为母杀子……”
沈棠:“这母亲是她自愿当的?
小吏噎了下:“虽非自愿, 可——”
沈棠唇角勾起笑意却毫无感情:“可木已成舟,便该接纳?这倒是遂了买卖者的心,买过来的女人生了孩子便乖了, 所以想留住一个女人,只需让她生孩子就行。”
小吏道:“可她既是人母,那也是她的血脉至亲啊,怎么下得了这个手……”
沈棠叹道:“人母,哎,那世俗何尝将她当作是一个人呢?人都不是,何来人母之说?至于怎么下得了这个手, 原因估计很复杂——因为记忆恢复,发现孩子阿翁阿婆就是仇人, 恨意滔天,无法接受;因为局势逼人,不证明清白就只能母女为妓;也因为, 这儿子若活着长大,会有下个女人步上她的后尘……我想那个村子应该还有不少类似际遇的女人,也有相同身世的子嗣, 她已经从代代相传的子嗣身上,看到了既定的未来……”
小吏闻之神色微动。
态度已不似先前那般。
沈棠神色怜悯:“她或许也有另一重顾虑——由她带到世上的孩子,再由她亲自送走。母子在黄泉团聚,由其亲自照料抚养,比留在世上更让她放心吧。谁也不知死后的世界如何……如今这世道,活着就是历劫。”
啪嗒!
啪嗒!
一颗颗泪水从乞儿眼眶滚落。
泅湿了粗布麻衣,晕开道道深痕,乞儿狼狈哭道:“所以阿娘是抛下我了吗?”
一句话,仍不能疏解。
歇斯底里再道:“她真抛下我了!”
所以最后一面才会是那般眼神!
沈棠看着她止不住的泪水,脑阔也止不住地疼,无奈道:“那只是我的猜测。”
乞儿却觉得沈君这番话中了【八】、【九】成,阿娘她本是知书达理的富家女,自小学的是温良恭俭让,生活再清苦,她每天也会早早起来,一丝不苟地打扮自己。
她与那个麻木肮脏的村子格格不入。
那些粗俗庸妇唾骂她“狐媚”。
“阿翁阿婆”心情不快便指桑骂槐。
她与弟弟初时年幼不知,只觉得阿娘的确丢人,一举一动带着旁人说的“妖气”。
甚至跟阿娘闹脾气,阿娘也不气,只道:【悦己而非悦人,你们还小,不懂。】
流浪多年,她仍旧不懂,最懂阿娘的人,却是与阿娘从未谋面的沈君。
乞儿哭得厉害,几乎要厥过去。
沈棠看着她这样,也不准备再逼。
直接派人抓了那对老夫妇宰了就是。
谁知,乞儿却拦住了她。
抽抽噎噎:“小、小民从未不愿,为阿娘、洗清冤屈,本就是小、小民苟活至今的根由。只是、只是小民斗胆请求,先前欺辱阿娘的父兄三人,小民也要他们的命!”
乞儿深呼吸压抑奔涌的情绪,一字一句:“小民要亲眼看着他们死无葬身之地!”
沈棠倒是对这个乞儿刮目相看。
上告阿翁阿婆,不只要过心里那道坎,还要有勇气面对世俗无穷无尽的辱骂误解。
无人会理解她的选择。
或许污名会伴随她终生。
沈棠道:“你与你阿娘一样勇敢。”
不认命的人,才可能逆天改命。
实在是非常难得。
她道:“现在认字的人也不多,你既然识得几个字,不如留在治所打打下手吧。”
乞儿目光陡然一亮。
语气恍惚:“可、可以吗?”
沈棠道:“自然可以。”
救人救到底,送佛送到西,这个乞儿的勇气,她很欣赏。再者,沈棠骨子里也不是什么纯白之人,只要是她认为正确的、合乎她行为准则逻辑的事情,她就会去做。
至于世俗认可不认可?
Who cares!
说干就干!
沈棠找了人准备捉人归案。
治所人手吃紧,几乎每个人都忙得脚打后脑勺,连不屑职场内卷的康时,再三犹豫之后也学着沈棠开启内卷加班模式。不过,他还是卷不过沈棠这个终极卷王之王。
他只招出一道文气化身,持续一个时辰便要强行收回,工作效率是比之前快多了。
工作效率快了,看着自然也“闲”了。
于是被抓了壮丁。
骤然得知乞儿遭遇,康时颇为同情。
对于此番恶行与陋习,他也有心理准备——其实都不用刻意出门打听,用脚趾头想想就知道绝对不少。穷山恶水出刁民,只有你想不到的,没刁民干不出来的。
此事,迟早会摆在沈棠案前。
时间早晚罢了。
只是有些人会管,有些人会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——因为那些刁民有了媳妇儿才会安分,不给他们媳妇儿传宗接代,他们就闹事。反正木已成舟,何不粉饰太平?
至于还未发生的?
哎,自然要努力防范。
老官吏如此委婉劝说沈棠。
“沈君,自古以来便有对略卖人施以重刑的前例,但屡禁不止,绝非一两日之功便能杜绝。您根基未稳,不若徐徐图之。若为玉碎不为瓦全……哎,何苦来哉?”
这些事情他们其实都知道的。
此类事情在河尹各处村落少不了。
但不能管啊。
一来,治所落魄,他们这些小官吏没这本事去管;二来,河尹地方小,随便抓两个人往上查查,七拐八拐也能查出一点儿祖上交情,他们不好去管;三来……
沈棠抬手示意他打住。
只说了一句——
“我沈幼梨——自四宝起至浮姑,于城内高台,以七家尸体筑京观,何惧宵小?”
莫说只是一伙刁民,便是这些刁民有公西仇之流的武力,她也不会手软分毫。
再者说——
她是来治理河尹郡的,不是给这些虫豸输送养料,为他们铸造舒适温床的。
至于以理服人什么的……
道理从来是说给人听的。
因为畜牲听不懂。
路上。
康时见乞儿眉宇间带着几分难掩的激动和雀跃,心下暗道“奇人”,主动挑起话题。
“朱小娘子……”
乞儿漠然道:“小民不姓朱。”
康时疑惑:“可那不是朱家村?”
朱家村基本都是“朱”姓族人聚集的村落,外姓基本都是“嫁”进来的外姓女。
乞儿道:“小民决意随阿娘姓氏。”
既然“阿翁阿婆”是以血脉姓氏划分“自己人”和“外姓人”,迫害阿娘也是为了延续这个姓氏和血脉,甚至将当年年幼的她卖给老鳏夫为妻,也是为了将收来的钱用在延续“香火”上,那她自然不再适合冠以“朱”姓活着。一如阿娘,绝不能遂了他们的愿!
康时问:“那小娘子如何称呼?”
乞儿闻言却恍惚了一瞬。
半晌才声音干涩道:“虞。”
康先生一问,她才倏忽想起来——阿娘在旁人口中的代称永远都是“朱家的”、“朱家寡妇”,无人喊她本来姓氏、闺中姓名,甚至连作为女儿的自己也是偶然得知。
“阿娘极喜一首《虞美人》。”
乞儿幼时也曾被她抱着一笔一划撰写。
【虞美人是哪个美人?她很美吗?】
【不是哦,虞美人是一首教坊曲,后为词牌名,不是什么人,更不是美人。不过——偷偷告诉你,这是阿娘的闺名。】
乞儿惊诧:【阿娘是美人?】
寡妇故作捧心蹙眉状,哄骗单纯懵懂的女儿,道:【难道阿娘不美吗?既然是个美人又唤作美人,那有何不可呢?】
乞儿沉思,似乎有些羞耻:【那女儿还小,现在是不是要叫小美人?】
寡妇被逗笑:【那你长大了叫什么?】
【大——美人。】
乞儿被自己的回忆逗笑。
“小民姓虞,名紫。”
她似说给康时听,又似说给自己听,也或许是说给已经不在的人听。
又道:“恶紫夺朱的紫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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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完,她自己也怔了一下。
眼角眉梢带着一丝丝的懊恼。
她似乎在抱怨自己过于急切薄情,会给沈棠留下一个不好的印象——毕竟在世俗看来,上一代恩怨是上一代,她作为孙女跟那对老夫妇血脉相连,不该这般大逆不道。
自己这般迫不及待,旁人看了或许会觉得齿冷,暗道此女莫不是白眼狼转世为人。。
连一旁照顾她好几日的小吏也流露出些许隐晦的不赞同,眸底甚至带着几分失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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乞儿不解其意,但还是点点头:“这是自然,只是小民学识有限,未必能写好……”
她的启蒙都是阿娘手把手教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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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棠又道:“由你击鼓喊冤。”
乞儿闻言怔了一下,略微明白过来。
沈棠继续:“由你来上告。”
乞儿并未作答。
沈棠看着乞儿这副可怜模样,心软了一瞬:“你确定要这么做?作为那对老夫妇的亲孙女,亲手写状纸、击鼓上告,倘若事情属实,他们最轻也是一个俱五刑!”
何谓“俱五刑”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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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台审判,七家地头蛇有太多被“俱五刑”的现成例子,通俗来讲等同于大卸八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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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——
她真要亲手将血缘上的“阿翁阿婆”送上死路?违逆孝道,行大不孝之道,遭人唾弃?
这时,一直不发言的小吏轻声开口:“……沈君,既然那对老夫妇罪行确凿,派人去抓就行,何必让这位小娘子上告?”
小吏同情寡妇乞儿这对母女的遭遇,但亲孙女手刃亲爷奶,这实在是令人无法接受。
往后,乞儿如何在世间立足?
沈棠道:“意义不一样的。”
小吏很敬佩这位沈君,但在这件事情事情上却有些分歧,也无法理解沈棠的决定——为何要这般逼迫一个失恃失怙的孤女?明明可以用更温和的手段解决这件事情。
他道:“恕下官无法苟同。”
沈棠道:“因为你用世俗的目光去看,自然无法理解。可你用那位夫人的目光去看,这么做才能让她真正欣慰释怀。大龄男子买卖妇女不只是为了有个女人暖被窝……”
说到这个词, 她嗤笑了一声。
小吏无法get到她的笑点。
沈棠收敛笑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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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……也不只是为了有人照顾自己穿衣吃饭,其根本目的还是为了借用女人的肚子生出自己的血脉子嗣。他们认同子嗣属于‘自己人’, 女人是外姓外人。所以, 女人再怎么反抗也只是‘不听话’。至多让他们恼羞成怒而不是反省、畏惧,因为这个不听话可以找人贩换下一个听话的。唯有让他们打心眼认定的‘自己人’站出来才有震慑力……”
“可、可是……”
小吏可是了半天也没说出可以反驳的话, 倒不是无法反驳而是无法说。
“可是有这种勇气的人太少了。”沈棠神色颇为遗憾,浅笑道,“因为往往连那些子嗣也认为这是家事,家丑岂可外扬?跟一个被人用银钱买来的‘阿娘’相比, 花钱去买的‘阿父’、‘阿翁阿婆’更值得亲近。失去一个亲人跟失去三个亲人,怎么选择也不用犹豫。即便有几分良心过不去, 也会用世俗为自己开脱……所以, 我倒是觉得那位夫人极其勇敢。”
家道中落没颓废, 被拐卖进深山给父兄三人【共】、【妻】不认命, 被人动辄打骂羞辱, 仍要抓住机会打掉父不祥的孩子, 作为弱者尽了最大努力去抵抗现实厄运。
若非神智混沌又被盯着,估计也不会有那个儿子和眼前的乞儿。在获悉父母已故后, 那位夫人应该已经认命,觉得安心抚养一双儿女也好, 偏偏又出了刁某之事。
摆在她面前的只有一个选择——
继续认命, 保全儿子, 任由“公婆”卖掉自己和女儿为妓,反正她已经这么烂了, 继续烂下去也无妨。但她偏偏不肯遂了他人意,走了另一条世俗无法理解的路。
作为这个世道最渺小的蝼蚁, 用最无力的方式证明清白,或者说最后的反抗。
小吏咕哝:“可是为母杀子……”
沈棠:“这母亲是她自愿当的?
小吏噎了下:“虽非自愿, 可——”
沈棠唇角勾起笑意却毫无感情:“可木已成舟,便该接纳?这倒是遂了买卖者的心,买过来的女人生了孩子便乖了, 所以想留住一个女人,只需让她生孩子就行。”
小吏道:“可她既是人母,那也是她的血脉至亲啊,怎么下得了这个手……”
沈棠叹道:“人母,哎,那世俗何尝将她当作是一个人呢?人都不是,何来人母之说?至于怎么下得了这个手, 原因估计很复杂——因为记忆恢复,发现孩子阿翁阿婆就是仇人, 恨意滔天,无法接受;因为局势逼人,不证明清白就只能母女为妓;也因为, 这儿子若活着长大,会有下个女人步上她的后尘……我想那个村子应该还有不少类似际遇的女人,也有相同身世的子嗣, 她已经从代代相传的子嗣身上,看到了既定的未来……”
小吏闻之神色微动。
态度已不似先前那般。
沈棠神色怜悯:“她或许也有另一重顾虑——由她带到世上的孩子,再由她亲自送走。母子在黄泉团聚,由其亲自照料抚养,比留在世上更让她放心吧。谁也不知死后的世界如何……如今这世道,活着就是历劫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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歇斯底里再道:“她真抛下我了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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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棠看着她止不住的泪水,脑阔也止不住地疼,无奈道:“那只是我的猜测。”
乞儿却觉得沈君这番话中了【八】、【九】成,阿娘她本是知书达理的富家女,自小学的是温良恭俭让,生活再清苦,她每天也会早早起来,一丝不苟地打扮自己。
她与那个麻木肮脏的村子格格不入。
那些粗俗庸妇唾骂她“狐媚”。
“阿翁阿婆”心情不快便指桑骂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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甚至跟阿娘闹脾气,阿娘也不气,只道:【悦己而非悦人,你们还小,不懂。】
流浪多年,她仍旧不懂,最懂阿娘的人,却是与阿娘从未谋面的沈君。
乞儿哭得厉害,几乎要厥过去。
沈棠看着她这样,也不准备再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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谁知,乞儿却拦住了她。
抽抽噎噎:“小、小民从未不愿,为阿娘、洗清冤屈,本就是小、小民苟活至今的根由。只是、只是小民斗胆请求,先前欺辱阿娘的父兄三人,小民也要他们的命!”
乞儿深呼吸压抑奔涌的情绪,一字一句:“小民要亲眼看着他们死无葬身之地!”
沈棠倒是对这个乞儿刮目相看。
上告阿翁阿婆,不只要过心里那道坎,还要有勇气面对世俗无穷无尽的辱骂误解。
无人会理解她的选择。
或许污名会伴随她终生。
沈棠道:“你与你阿娘一样勇敢。”
不认命的人,才可能逆天改命。
实在是非常难得。
她道:“现在认字的人也不多,你既然识得几个字,不如留在治所打打下手吧。”
乞儿目光陡然一亮。
语气恍惚:“可、可以吗?”
沈棠道:“自然可以。”
救人救到底,送佛送到西,这个乞儿的勇气,她很欣赏。再者,沈棠骨子里也不是什么纯白之人,只要是她认为正确的、合乎她行为准则逻辑的事情,她就会去做。
至于世俗认可不认可?
Who cares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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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棠找了人准备捉人归案。
治所人手吃紧,几乎每个人都忙得脚打后脑勺,连不屑职场内卷的康时,再三犹豫之后也学着沈棠开启内卷加班模式。不过,他还是卷不过沈棠这个终极卷王之王。
他只招出一道文气化身,持续一个时辰便要强行收回,工作效率是比之前快多了。
工作效率快了,看着自然也“闲”了。
于是被抓了壮丁。
骤然得知乞儿遭遇,康时颇为同情。
对于此番恶行与陋习,他也有心理准备——其实都不用刻意出门打听,用脚趾头想想就知道绝对不少。穷山恶水出刁民,只有你想不到的,没刁民干不出来的。
此事,迟早会摆在沈棠案前。
时间早晚罢了。
只是有些人会管,有些人会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——因为那些刁民有了媳妇儿才会安分,不给他们媳妇儿传宗接代,他们就闹事。反正木已成舟,何不粉饰太平?
至于还未发生的?
哎,自然要努力防范。
老官吏如此委婉劝说沈棠。
“沈君,自古以来便有对略卖人施以重刑的前例,但屡禁不止,绝非一两日之功便能杜绝。您根基未稳,不若徐徐图之。若为玉碎不为瓦全……哎,何苦来哉?”
这些事情他们其实都知道的。
此类事情在河尹各处村落少不了。
但不能管啊。
一来,治所落魄,他们这些小官吏没这本事去管;二来,河尹地方小,随便抓两个人往上查查,七拐八拐也能查出一点儿祖上交情,他们不好去管;三来……
沈棠抬手示意他打住。
只说了一句——
“我沈幼梨——自四宝起至浮姑,于城内高台,以七家尸体筑京观,何惧宵小?”
莫说只是一伙刁民,便是这些刁民有公西仇之流的武力,她也不会手软分毫。
再者说——
她是来治理河尹郡的,不是给这些虫豸输送养料,为他们铸造舒适温床的。
至于以理服人什么的……
道理从来是说给人听的。
因为畜牲听不懂。
路上。
康时见乞儿眉宇间带着几分难掩的激动和雀跃,心下暗道“奇人”,主动挑起话题。
“朱小娘子……”
乞儿漠然道:“小民不姓朱。”
康时疑惑:“可那不是朱家村?”
朱家村基本都是“朱”姓族人聚集的村落,外姓基本都是“嫁”进来的外姓女。
乞儿道:“小民决意随阿娘姓氏。”
既然“阿翁阿婆”是以血脉姓氏划分“自己人”和“外姓人”,迫害阿娘也是为了延续这个姓氏和血脉,甚至将当年年幼的她卖给老鳏夫为妻,也是为了将收来的钱用在延续“香火”上,那她自然不再适合冠以“朱”姓活着。一如阿娘,绝不能遂了他们的愿!
康时问:“那小娘子如何称呼?”
乞儿闻言却恍惚了一瞬。
半晌才声音干涩道:“虞。”
康先生一问,她才倏忽想起来——阿娘在旁人口中的代称永远都是“朱家的”、“朱家寡妇”,无人喊她本来姓氏、闺中姓名,甚至连作为女儿的自己也是偶然得知。
“阿娘极喜一首《虞美人》。”
乞儿幼时也曾被她抱着一笔一划撰写。
【虞美人是哪个美人?她很美吗?】
【不是哦,虞美人是一首教坊曲,后为词牌名,不是什么人,更不是美人。不过——偷偷告诉你,这是阿娘的闺名。】
乞儿惊诧:【阿娘是美人?】
寡妇故作捧心蹙眉状,哄骗单纯懵懂的女儿,道:【难道阿娘不美吗?既然是个美人又唤作美人,那有何不可呢?】
乞儿沉思,似乎有些羞耻:【那女儿还小,现在是不是要叫小美人?】
寡妇被逗笑:【那你长大了叫什么?】
【大——美人。】
乞儿被自己的回忆逗笑。
“小民姓虞,名紫。”
她似说给康时听,又似说给自己听,也或许是说给已经不在的人听。
又道:“恶紫夺朱的紫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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